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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新时代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回眸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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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5 16:53:58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新时代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回眸

  新华社记者孙少龙

  腐败,是世界性毒瘤,是全球各个国家共同面临的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在国内重拳反腐的同时,大力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

  在这张越织越密的反腐“天网”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引领格外引人注目。

  2019年1月28日,“天网2019”行动正式启动。一个细节与以往不同——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从此前的最高检变为了国家监委。

  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过施行密不可分。

  作为我国反腐败工作领域的基础性法规,监察法专章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监察机关在追逃追赃工作中的职责定位。

  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国家监委一方面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统筹协调,一方面督促指导各级监委积极履行职务犯罪追逃追赃职责,综合运用引渡、遣返、异地追诉等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方式,追回了一批外逃多年、涉案金额巨大的腐败分子。

  数据无言,但最有说服力。2014年至2020年6月,全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

  与此同时,追逃追赃相关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提供保障。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规定国家监委等部门为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为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提供重要法律依据。

  ——擦亮“武器”。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对外逃人员形成法律威慑。

  ——堵住后路。出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司法解释,推动各地充分运用该程序依法追缴涉案赃款。

  ……

  进入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国际局势日趋复杂,重重压力之下,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依旧蹄疾步稳、一刻不歇。

  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外逃22年的“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程宣从境外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

  根据该网站发布的公开信息,2020年以来,还有曲志林、梁荣富、强涛、李建东、胡亦品等多名“红通人员”接连到案。

  以强涛、李建东为例,二人在今年3月疫情期间畏罪潜逃,中央追逃办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统筹各方面力量开展追逃追赃,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在我国公安机关与缅甸执法机关通力合作下,二人在较短时间内即被缅甸执法机关缉捕并遣返。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同时,我国参与国际反腐的“朋友圈”正不断扩大。

  2020年10月22日,二十国集团(G20)首次反腐败部长级会议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我国此前针对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出的“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合作原则成为会议公报的重要内容。

  这是国际反腐败合作“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一个缩影——

  从2014年主导制定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反腐败宣言》,到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再到2019年10月国家监委首次与联合国签署合作备忘录……

  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框架下,我国积极阐述中国主张,多次把追逃追赃写入国家领导人重大多边峰会和双边会晤文件,展现了对国际反腐败合作的信心与决心。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等共169项,与5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金融情报交换合作协议,初步构建起覆盖各大洲和重点国家的反腐败司法执法合作网络。

  相互尊重是合作的基础。在国际合作中,我国坚持尊重相关国家主权、依法依规、公平正义,积极维护外交大局,得到国际社会配合和充分肯定。

  ——国家监委会同外交部,依据中保引渡条约,从保加利亚成功引渡外逃1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

  ——国家监委与菲律宾总统反腐败委员会开展执法合作,推动菲方依据菲律宾相关法律,将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谢浩杰缉捕并遣返。

  ——国家监委牵头向柬埔寨执法部门提出执法合作请求,推动柬埔寨警方将4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并遣返。

  ……

  一个个成功案例的背后,是我国广泛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的坚定信念。

  国家监委成立以来,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协助下,对外提出执法合作请求60余项、刑事司法协助请求11项、引渡请求7项,在国内与外方执法机关磋商案件50余次,组成32个团组赴17个国家开展追逃追赃执法合作。

  既要走出去,也要请进来。面对腐败这个国际性难题,我国主动设置议题,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展现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各国在反腐败领域同我国合作的意愿也更加强烈。

  共商、共建、共享,破解腐败难题,需要全世界各国摒弃偏见,携手前行。世界潮流浩浩荡荡,一张反腐“天网”正越织越密,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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