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高墙内的世界都是神秘的所在,甚少见诸报道。
在澎湃新闻独家披露黑龙江讷河监狱犯人手机微信诈骗多名女性事件后,司法部1月29日召开全面加强监狱戒毒所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启动全国监狱戒毒场所大整顿,重点查缴手机、现金、毒品等违禁品,并加快配备监所手机信号侦测、报警、追踪系统和手机信号自动屏蔽系统,严防因罪犯持有手机引发安全事故。
沈阳市第二监狱
司法部要求“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猛药治疴、刮骨疗毒,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言犹在耳。整顿启幕,但各地监所实际状况如何?澎湃新闻在接到沈阳第二监狱一宗非正常死亡案件线索后,赶赴该监狱调查采访,却意外发现,司法部三令五申查缴的手机、现金甚至毒品仍在这里正常使用、流通。
这不是故事,也不是历史,是当下。就在司法部整顿启幕的当天,数名犯人仍用手机与外界顺畅通话,而一周前,该监狱一干警在为犯人夹带物品时被发现藏匿毒品。
当循着一宗非正常死亡案件线索逐渐掀开这座高墙铁幕时,还有更多秘辛令人瞠目:犯人随意饲养宠物;干警受贿从事减刑、保外生意有前车之鉴,却屡禁不止;狱内赌博、毒品横行;禁闭等惩罚手段被滥用,数名犯人在禁闭期间死亡;还有延宕数年,至今无法释疑的几宗犯人狱内死亡事件。
近十余年,沈阳第二监狱可谓多事之秋。至少发生了三起犯人脱逃事件,其中两名犯人乔装成干警越狱,其中一名干警被锤昏后被犯人注射氢氧化钾身亡,司法部曾将其列为重大恶性事件通报。而7年前的中考,该监区的犯人利用付印试卷机会将考题泄密,轰动全国。
以上,只有少数被披露和报道。令人忧心的是,在信息不公开、阳光无法照射时,这所有着簇新外观、先进配备的监狱,是否还会重复过去的故事?
2 月4日,澎湃新闻先后前往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司法厅采访,省监狱管理局在允诺次日接受采访后,又在2月5日以无权单独决定接受采访为由中断采访预约。而辽宁省司法厅的值班人员称法宣处负责人开会,将向其汇报后回复记者,但截至发稿,澎湃新闻也未接到来自该省司法厅的回复。
在死去一年半后,刘宇的尸体仍然存放在沈阳回龙岗殡仪馆内。他的死至今是未解之谜。
2013 年7月11日,在沈阳第二监狱服刑的刘宇被发现死于监区内的锅炉房中。狱方鉴定其死因为“自缢,窒息死亡”。然而经家属要求,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委托北京的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做尸检后发现,刘宇的左侧颞肌对应位置颅骨有一处长4.5CM的骨折。该处骨折被掩盖在头皮内,此前未被注意。
在死讯到来前的三天,刘宇与家人和朋友分别打了5通电话,提醒他们“帮他的车年检。”姐夫代克研回忆,他语气轻松,一如平常。这让家人无法接受他“自杀”的结论。
沈阳市第二监狱未能向刘宇家属解释前述“颅骨骨折”的成因,并以“没有视频资料”为由拒绝家属调取监控录像要求。而刘宇自缢的工具,死亡现场照片等物证被称已封存用于案件调查,从北京赶来尸检的法医未能提取到,以致对“被鉴定人缢死的死因无法确定”。
2014年12月,沈阳第二监狱驻监检察室负责人告诉代克研,狱方已提出二次尸检申请。
在2011年一起人尽皆知的重刑犯脱逃事件后,2012年到2014年间,这所偏居沈阳西北郊的监狱至少发生了4起服刑人员死亡事件。
刘宇之死本或将湮没其中。然而两笔共计8万元的汇款却牵连出一桩未了公案,一名狱警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涉违规“夹带现金”还是违规“办理减刑、保外”,检方不愿透露。
铁幕一角被掀开后,澎湃新闻循迹而入,狱警受贿,夹带违禁品;殴打犯人,超期禁闭;服刑犯人吸食毒品、聚众赌博等秘辛逐渐曝露于外。
犯人失联8小时后被发现死亡
2013年7月11日晚20时许,代克研接到来自沈阳第二监狱(以下简称“二监狱”)看守的电话,“刘宇在狱中上吊自杀了”。
这是刘宇入狱服刑的第5个年头。2008年,他因诈骗罪获刑13年6个月。
7 月12日,代克研和爱人刘岩(刘宇胞姐)及刘宇父母等人与监狱方代表见面。根据当天的谈话录音,监狱方提到,11日早上6时许,刘宇报告称“去菜地取点应季蔬菜”后失联,直到午饭时间也未出现,管教遂派人去找,14时50分许,一个工人在监区的锅炉房压力检测室内发现刘宇已自缢身亡。
狱方称,刘宇是用床单缠绕脖颈吊挂于室内靠窗侧上方横行的暖气管上自杀。
当天出具的罪犯死因鉴定书称,“经对刘宇尸表检验,其死因符合缢死。尸表检验及现场勘查未发现他杀迹象。”
但在殡仪馆看到弟弟的尸体后,刘岩顿生疑窦——她发现刘宇尸体的脸部、腿部有伤痕,后腰部还有一处三厘米长的“血口子”,更令她生疑的是“颈部有一条很细的痕迹”,她认为这与床单的缠绕宽度不符。
在殡仪馆内的刘宇尸体身着一套新服。刘岩向狱方提出,查看刘宇死亡时身着衣服,用于自杀的床单,死亡当天的监控录像等。
但监狱方称物证均移交给沈阳城郊地区检察院,而检方则表示上述证据正用于案件调查不便向家属披露。
至于案件关键证据的监控录像,在7月12日的谈话录音中,沈阳第二监狱有两种解释,第一是,“没有录像,找不着”;随后又称,从厂房出去的一二百米有监控,但锅炉房废弃多时,楼前的一处摄像头“坏了,监控也是有死角的,监控设备是一年一年逐步上的。”
这并不能说服代克研。他留心观察过监区厂房通往锅炉房的摄像头分布,“至少有五部”,如果狱方的说法成立,则意味着刘宇的行踪轨迹全部避开了这密布的摄像头监控。
澎湃新闻查阅到,沈阳第二监狱2010年发布的一则网络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书,“锅炉房”正在那次采购安装监控设备的清单中。
尸检:“意外”检出头部外伤
更多的疑团在第三方尸检后产生。
《监狱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但刘宇家属申请尸检的过程并不顺利。刘岩曾试图委托位于沈阳的中国刑警学院做,但对方回复她“辽宁省公安厅下来通知,不让受理与监狱机构有关的尸检。”她不得不去往北京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在选定一家后却又遭遇沈阳城郊地区检察院反对。
直至刘家人“冒险”闯入沈阳市主要领导驻地上访,尸检最终在刘宇死后九个月后进行。
根据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刘宇左侧颞肌有散在片状出血,对应位置颅骨有骨折,并相应位置骨缝分离。
颞肌包括人们俗称的“太阳穴”。法医认为,此损伤系生前形成,虽不会导致被鉴定人死亡,但是否会使其出现丧失行为能力不能明确。
在刘岩看来,床单的结点是本案的关键,刘宇是“左撇子”,她相信床单打结的方式应与众不同。
遗憾的是,因未提取到视频资料、床单、现场照片等,“死者生前活动的动态观察,发现相关现场的痕迹检验、死者初始被发现状态及缢索形状和悬挂特点均不明确。”法医最终无法确定刘宇的死因。
截至目前,沈阳市第二监狱未能就前述颅骨骨折做出解释。
2014年12月29日,沈阳第二监狱驻监检察室主任张凌霄与代克研等谈话透露,因不能给出合理解释,二监狱正向检察院申请二次尸检。
在刘家的代理律师李洪涛看来,尽管监狱方有权申请,但这个申请还是有些难理解——毕竟前次尸检是在监狱方和检方同意并在场监督时进行,尸检结果应当被认可。“现在批准(二次尸检)与否都在检察院”。
狱警或涉收钱违规办减刑
让刘家人深信刘宇非自杀的理由还包括一笔8万元的“减刑金”。
刘岩回忆,2011年初,刘宇曾称,有渠道可以办“减刑”,“需要5万押金,3万好处费,事成之后5万能给退回来。”
而在刘宇死后,2013年7月12日的一次与家属会谈中,一位监狱的代表称,“也有熟悉他的犯人反映,刘宇在里面到处跟人说,他2015年就能出去,是保外还是减刑,具体的我们不了解。”
不过前述人士称,刘宇的刑期还有7年多,因为他平时干活少不得分,按规定并无资格减刑。
在2011年3月12日,和2011年10月3日,刘岩分两次向一个叫“刘涛”的工行户头,分别存入5万,和3万元。
关于这笔8万元汇款的最终流向,监狱方并未否认已汇入监狱,但他们认为这笔钱是被刘宇“挥霍”掉了。在2013年的一次会谈中,二监狱的一位张姓指导员解释称,“有反应说,他(刘宇)在监狱欠点钱,跟犯人之间”。
不过张姓指导员并未就此做详细解释。但刘岩对此有不同看法。她回忆,刘宇曾告诉他,因为2011年的犯人脱逃,二监狱换了领导,钱花出去事儿没办成,“但肯定能要回来”。
一位在狱内接近刘宇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刘宇找别人办事,可能给骗了。”不过这位人士强调,这只是耳闻。
一位乔姓狱警被证实卷入其中。前述2014年12月29日的会谈中,代克研再次向驻监检察室主任张凌霄问及8万元汇款的疑问以及该乔姓狱警的处理进展,张回复称,“已经立案,他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移送法院了。”
但张凌霄未透露乔姓狱警在此次事件中起到怎样作用,至于是以“夹带现金”还是违规办理“减刑或保外”原因被追究刑责,他以“涉及案件谁也不能透露”为由拒绝说明。
二监狱狱警收受“好处”办理“减刑或保外”有先例在前。2013年3月25日,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在最高检主管的“正义网”上的一则文章称,该院 “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选择问题突出的沈阳第二监狱为突破点, 侦破了监管民警董强、监管人员左伟受贿案件。”
2014年从二监狱老残监区服刑出狱的李金明(化名)告诉澎湃新闻,董强是二监狱老残监区的狱警,他曾向犯人声称可以“办保外”,至少收取了两名犯人超过30万的贿赂,但事后因“事儿没办成被犯人举报案发”。
行贿的前提是,现金在监狱内可以自由流通。根据监狱的相关规定,现金是违禁品,服刑人员的生活费应由家属在监狱的指定窗口存入,并划卡消费。
澎湃新闻采访了四家犯人家属和三位服刑期满出狱人士,他们称,二监狱单次允许在窗口汇入的现金应在千元左右。
但上述接受采访的人士均表示,他们曾向二监狱转入或者接受监外亲属转入过大额现金。渠道通常有两种,第一是向狱外的指定银行账户存入现金,由狱警或少数能自由进入监狱的工人提取后,将现金带给犯人;第二种是直接夹带,由中间人或者狱警带入监狱。
在这个过程中,中间人抽取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不等的“好处费”。夹带现金的泛滥程度,从2014年判处的一起案件可窥见一斑。
根据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3月13日下达的判决书,沈阳市第二监狱警察蒋某分别在2005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同意犯人家属王某等汇入其开户的银行卡中共计人民币7800元,蒋某从银行提取现金后,将现金带入监内交给王某,从中收取好处费800元;2007年1月至2012年3月间,蒋某又如法炮制,让另外5名犯人家属汇入现金57000元,并收取好处费5100元。
在使用自己银行户头之外,蒋某通过获取犯人家属的银行卡及密码,先后提出17名家属的汇款48800元,并抽取好处费4600元。
在此次判决中,法院认定蒋某为受贿罪,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3年4起服刑人员蹊跷死亡
沈阳市第二监狱距离辽宁省政府20公里外,位于近10年该省规划建设的“监狱城”内。这所监狱关押有3000余名犯人,以重刑犯为主。这使得其监所管理面临先天压力。
2011年,在沈阳二监狱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朴永君在监外就医治疗时,被4名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抢走,成功脱逃,一名监狱干警受伤。在朴犯被抓获后,沈阳二监狱的领导层换血,监狱管理短期内整饬。
但从此后接连发生的服刑犯人死亡事件来看,整饬似乎是“好景不长”。
澎湃新闻采访当事人家属及知情人士后查证,2012年到2014年间,沈阳第二监狱至少发生了4起服刑人员死亡事件。
2012 年,该监狱老残监区服刑人员赵景民死亡。监狱方称该犯人系先天性脑血管畸形致死。但两位曾与赵同在老残监区服刑、现已出狱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赵景民死前曾被一位梁姓犯人和一位付姓犯人殴打头部,被打后赵头部剧痛并呕吐。此后两犯人与赵达成私下和解,其中一名犯人在狱内向赵景民提供冰毒吸食。
他的哥哥赵景利向澎湃新闻证实,有管教曾告诉他两名犯人殴打赵后被关禁闭。他至今不接受监狱方关于赵景民“自然死亡”的死因鉴定。
2013年,在刘宇死后一月,当年8月,又有一名犯人死在沈阳第二监狱的禁闭室内。
2014年7月,沈阳二监狱45岁的服刑犯人梁文政死亡,狱方通知家属其为“心脏病猝死”。但家属质疑,死者后脑勺有淤血,且死者生前录像中未有死者倒地的情形,死亡证明是在七天后出具,且未写发病到死亡时间。
2015年1月26日,澎湃新闻联系到梁文政的一位亲朋,她称,监狱方已经和家属谈条件,“想私了”。记者随后联系到梁文政的母亲,她拒绝了采访并在电话中称,“这个事情别找我了,我不管了。”
监区内饲养宠物、打游戏、吃海鲜
饲养宠物、手机视频、PSP打游戏、VCD看碟、MP3听歌,还有喝茶、包饺子、吃海鲜……这样闲适的生活不在别处,正在高墙内的沈阳第二监狱。
“2011年,该院在检察中发现,违禁品在监狱流通屡禁不止的根源主要是少数监管人员为牟取暴利违法违规给罪犯捎、买、带的结果。”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2013年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沈阳第二监狱此类问题“突出”。
在一次对罪犯私藏违禁品行为的追查行动中,该检察院侦破了沈阳第二监狱“监管人员王庆波用箱式货车为罪犯带入1千斤白酒、1千斤肉类,总价值达万元以上的违禁品,并收受贿赂5000元人民币的受贿案件”。
澎湃新闻调查了解,违禁品多是通过监狱城附近的一家“乡村鑫荣饭店”和一家洗车店中转流入监狱。在包裹上写上犯人名字,届时就会有人来取走。不止于此,有家属甚至在会见时,直接将物品交给狱警带入。
“寄存”费用因包裹大小和物品种类而异。有家属曾寄存包饺子的“肉馅”,交了二十块钱寄存费;另一位家属寄存冬衣和二十条烟,则留下500元钱。如果狱警直接夹带的,他会主动截留一部分,比如一位警察曾将家属送入的五条烟中的一条留作“好处费”。
违禁品在第二监狱内外流通已成潜规则。寄存中转之外,狱警倒卖是另一通道。“夏天比较少,冬天多,夹带在大衣,裤腰带里就带进来了。”一位监狱内部知情人士称。
白酒被装在塑料瓶中带入,一瓶卖到一百;油是监狱中稀缺品,有少数特殊犯人被允许使用电磁炉,因此油变得尤其值钱,大瓶芬达汽水瓶被用来装油,一瓶可以卖到500元到600元。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犯人不仅可以轻松获得白酒,还参与聚众赌博,他们常在节假日玩一种叫“填大坑”的扑克,输赢可达千元到万元。此外,犯人甚至用手机“遥控”在狱外的亲友协助赌博,一名叫韩宏江的犯人吸收犯人赌资,并承诺“保赚不赔”,其后韩用手机联系其家人在外赌博,后因赌资耗尽被犯人举报,案发后韩宏江被关押禁闭,不久后死亡。
因为现金的流通,除了人身自由,犯人几乎拥有与外部世界别无二致的物质自由。
其中,手机是与外界联系的主要工具,显得尤其金贵。一部老式的诺基亚手机市面价格大约一百,在狱内被倒卖至一千,智能手机则通常在二千元左右。这种倒卖通常不直接在狱警和犯人间进行。多位受访者证实,一些与狱警接近的犯人充当了中间人,他们将流入的物品加价后倒手再卖。
沈阳第二监狱是在2003年从沈阳市区搬迁而来,根据其公开的设备招标公告,至少在2010年,该监狱还在大规模采购监控等设备。澎湃新闻调查了解,该监狱更换手机信号屏蔽器的频率很高,但吊诡的是,一些新设备仅仅使用几个月后就失效。一些监区成为“屏蔽死角”,联通信号在这里很强大。
司法部1月29日召开全面加强监狱戒毒所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落实违禁品、违规品查缴制度和危险品管理制度,重点查缴手机、现金、毒品等违禁品。
但澎湃新闻在采访中查证,至少在2015年1月底到2月初,沈阳市第二监狱的部分犯人还能使用手机与外界通话以及视频。
变化并非没有。澎湃新闻2月4日下午来到前述“乡村鑫荣饭店”,以犯人家属身份询问“能不能存东西”,店主回复称,“黑龙江讷河(监狱)那事儿后,最近风声紧,没人敢给带。”
狱内现毒品流通
在所有流入监狱的违禁品中,毒品大概是最隐秘的一种。
澎湃新闻多方证实,就在司法部前次电视电话会议前一周,1月23日下午,沈阳市第二监狱一名狱警在为犯人夹带物品时被发现内藏毒品。
一位知情狱警透露称,公安技侦人员是在监控毒贩的过程中发现有来自第二监狱的手机信号,随后顺藤摸瓜,将前来取件的干警现场抓住,并在夹带物品中发现毒品。
一位沈阳市于洪区看守所人士证实称,有来自监狱城的警察被送来该处关押。
目前,该消息被严密封锁。在涉事干警被刑拘后,第二监狱服装监区的几名服刑人员被隔离。但尚不清楚,该干警事先是否明知物品中藏毒。
这并不是沈阳第二监狱被发现的第一起毒品流通事件。有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一份二监狱内因吸食冰毒被关禁闭的犯人名单,至少有7名犯人。
可以佐证的是,前述2012年身亡的服刑犯人赵景民在生前曾吸食由其他犯人提供的毒品。几位接近他的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点。
毒品通常被夹带在日化和生鲜食品中被带入狱中。“藏在盒子里,藏在吃的里,甚至把肘子掏空了放在肘子里,把松紧带掏空了放里边。”一位知情人士称。
不管明知与否,能自由出入监所的狱警某种程度成为犯人获取毒品的中介。而在狱中,毒品由几个主要犯人倒卖。“不足一克(毒品)卖到一千块钱”。上述知情人士称。
服刑人员伪装女警脱逃,印刷区犯人泄密中考试题
当法令不畅,潜规则横行时,管理变得力不从心。
在2011年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朴永君监外就医时脱逃之前的数十年间,至少还发生过两起服刑犯人越狱事件。
2001年11月10日晚8时许,沈阳第二监狱犯人曾扬(男,27岁,票据诈骗罪,原判死缓,2000年11月减为无期徒刑)在劳动车间的样板室内与犯人孔祥伟吃饭时发生争执,曾操起劳动用的铁锤连续击打孔的头部,致孔死亡。
随后他到二楼的干警值班室,以要求谈话为由,将分监区长王某骗至样板室内,用铁锤将王打昏后又将氢氧化钾(生产原料)注入王的体内致王死亡。随后,曾溜至监区外的僻静处换上王的警服,并利用王的手机边走边佯装打电话。窜至监狱大门,在用王的考勤卡划开监狱自动门时,被监狱看守室值班干警发现并予以拦截,曾夺路而逃,三名值班干警追赶,将逃出大门200多米并上了出租车的曾抓获。
该起案件曾作为当年全国监狱系统的几起重大恶性案件被司法部通报。
但仅仅是3年后,大约在2004年前后又发生了一起服刑犯人乔装干警越狱案。有人在干警夹带入狱的物品中私藏了一套女式警服和假发。一位王姓犯人在“收货” 后换上该警服和假发,并乘着干警下班时间尾随出狱后脱逃。戏剧性的是,尽管出动大批人力追捕,但该犯当时并未落网。在相隔多时后,该逃犯再次犯罪才被抓获。
近十年可算这所监狱的多事之秋,在犯人脱逃之外,2008年,沈阳第二监狱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中考试题泄密案。
当年的辽宁鞍山地区中考五科考试题由沈阳市第二监狱印刷监区付印。
2008 年5月,沈阳第二监狱服刑期满释放人员王旭方以探监等名义找到监狱服刑人员李工、郝仁发,共同策划窃取试题。李、郝二人利用监狱管理松懈的机会,伙同王旭方等人将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无线上网卡等物品带入监狱并隐藏。2008年6月19日、20日凌晨,李工、郝仁发潜入轻印室,通过无线上网将中考考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分两次泄出。
此次事件后,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对第二监狱印刷二监区的教导员、副监区长、分队长等3人及服刑人员李工等19人立案侦查。此后,该22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警察被曝体罚犯人
《监狱法》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但事实上,在沈阳市第二监狱,超期禁闭并不少见。
一名出狱犯人朱建国告诉澎湃新闻,他因违禁使用手机,被关押禁闭三个月。而一位服刑犯人刘跃刚的家属说,2013年8月到2014年1月,刘被关押禁闭5个多月。刘跃刚是一名双下肢肌肉萎缩,不能正常行走的病犯。
《监狱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第九条规定,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动教养人员的;对罪犯、劳动教养人员超期禁闭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位曾被关禁闭室的犯人称,他曾眼见另两名犯人被捆绑后被狱警使用电棍电击,被关禁闭的犯人被双手双脚扣住坐在铁凳子上数日。
前述刘跃刚的家属称,刘在被关禁闭期间被干警打伤腰部。而朱建国称他曾被双脚不着地吊挂37小时。
河南籍犯人李运林因对劳动分配有异议,被一位秦姓狱警踢伤肋骨。他的哥哥李茂林对澎湃新闻说,李运林被踢断两根肋骨,但狱方出具的伤害鉴定却显示为轻微伤。
在前述沈阳城郊地区检察院2013年撰写的文章中称,因在执法中虐待犯人,该院曾对沈阳第二监狱检查民警朱骏楠、王悦、朱宇立案查处,最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老残监区关押的主要为因年长或病残失去工作能力的犯人。该监区并无生产任务,因此不产生经济效益,相反患病需治疗的犯人却相对较多。
刘跃刚的家属最近一直在试图为他争取就医。他的代理律师张裕谦对澎湃新闻说,监狱法规定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在2012年从瓦房店监狱转入沈阳第二监狱前,刘跃刚坐在轮椅上在大连市中心医院进行了一次检查,医生出具的报告称“建议手术”。但其至今未获得手术的机会。如今他被用担架抬着见律师。
因为没有规定的生产任务,一些犯人在老残监区内利用手机招揽监外私活成为心照不宣的秘密。这些私活通常是二极管、塑料花加工等手工工作。参与干活的犯人能获得部分工分,用于减刑,而经济收入则被招揽私活的犯人分配。
2月4日,澎湃新闻先后前往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司法厅采访,省监狱管理局在允诺次日接受采访后,又在2月5日以无权单独决定接受采访为由中断采访预约。而辽宁省司法厅的值班人员称法宣处负责人开会,将向其汇报后回复记者,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接到来自该省司法厅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