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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任命马青春等8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文章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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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7 10:58:20

  北京、天津、辽宁、安徽、广东、云南、新疆省(区、市)司法厅(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任命马青春为公证员的请示》(京司文〔2017〕15号)、《天津市司法局关于任命谢倩舒等三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津司报〔2017〕7号)、《辽宁省司法厅关于为何欣等18名同志申报公证员一般任职的请示》(辽司〔2017〕6号)、《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提请任命李洋等九人为公证员的请示》(皖司发〔2017〕4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任命张贺楠等11人为公证员的请示》(粤司〔2017〕31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任命梁嘉欢等7人为公证员的请示》(粤司〔2017〕70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报请任命王逍遥等21名公证员职务的请示》(云司请〔2017〕5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报请任命闫智平等七名公证员职务的请示》(云司请〔2017〕7号)、《关于杨淼鑫等八人申报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新司请〔2017〕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85人为公证员:

  北京市 马青春

  天津市 谢倩舒、刘昉、王澍

  辽宁省 何欣、丁爽、马晓婧、王璐、赵辉、杨慧慧、韩晓怡、于新文、段丽、李莹、温丽娜、李志楠、刘英明、刘合亚、隋茜、陈啸潇、崔爽、李森森

  安徽省 李洋、汤舟、陈静、许丽云、李晓娟、黄飞、刘杰、刘勇、张陆军

  广东省 张贺楠、黄水明、张宝心、邱妙珊、刘敏、叶宇亮、陈斯、李青蔓、谢尹东、苏颖珊、郭婷婷、梁嘉欢、廖小君、苏靖雯、关倩生、徐嘉慧、王星豪、董俊娜

  云南省 王逍遥、董敏昊、林埜、毛志敏、何丹、赵亚芬、王泽宇、许光林、张梅、马万涛、高亚兰、彪玉霞、宦宽、李芳、白康福、张玉书、李进芬、马艳萍、邵田芳、杨娟、马紫品、闫智平、寸建坤、唐雪梅、韩兆玲、谢羽茜、钱思伟、李云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杨淼鑫、殷豫新、邱玉红、张玉凤、居拉特·艾得力汉、何先玲、邓秀云、郑晓东

  司 法 部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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