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海西州格尔木市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攻方向,按照“扶贫对象参与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带动脱贫致富”的基本思路,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交通优势等,重点推进现代农牧业、民族特色旅游业等扶贫产业,形成了“村有一项特色产业、户有一座种养棚圈、人有一项致富技能”的产业扶贫格局。
近年来,格尔木市结合自身特点,出台行动方案和计划,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面落实补贴政策,不断创新体制机制,重点完善并规范7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10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以及精准扶贫联村帮户工作月通报等制度;编制《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制定《脱贫清零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和行业部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健全“1+7+10+3”政策保障体系,让脱贫攻坚工作方向更明确,思路更清晰,机制更健全,为促进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保障。在充分征求群众发展愿望、自主选择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先有产业,后给予资金补助的原则,充分发挥产业到户资金酵母作用,引导贫困户灵活自主发展产业。11户40人有劳动能力、有经营能力的贫困户,实现自主经营。22户72人有发展养殖意愿又无养殖场所或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按照“养殖合作社+贫困户”通过寄养方式每年获得稳定分红资金或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领取仔猪发展养殖。116户395人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按照“养殖合作社+贫困户”的投资型模式每年按产业到户资金投资额的10%稳定获得资产收益。
并积极探索“贷款+贫困户”模式,全面推行“530”小额贷款政策。实施了格尔木金融扶贫贷款担保项目,为贫困群众、带动贫困户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发放贷款,提供发展资金,着力解决发展资金困难问题。截至3月,累计发放贷款326.7万元,为以产业带动方式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的农村合作社、企业等发放贷款金额4500万元。探索“股份+贫困户”模式,将1500万元省级扶贫产业园建设资金投入到格尔木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扶贫产业园”建设,按每年10%的比例为贫困村、贫困户分红。同时,安排565.5万元,助力非贫困村发展产业。探索“就业创业+贫困户”模式,加大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提升贫困人员市场就业创业能力,提高贫困家庭工资性收入比重。引导、帮助263名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月均实现劳务创收2980元;吸纳190名贫困群众在护林员岗位就业。
此外,格尔木市还专门制定实施《格尔木市经营实体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奖补办法(试行)》,对利用扶贫专项资金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且项目收益分红比例不低于财政扶贫投入资金总量10%的经营实体,按照财政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提高涉农企业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形成“能人带村、能手带户、企业带动”的产业扶贫局面,为格尔木市脱贫攻坚工作注入活力。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下,格尔木市产业扶贫道路越走越宽,产业扶贫的魅力正在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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