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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微治理:让老百姓自己协商治理老旧小区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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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11 15:13:28

  新华社西安1月11日电(记者毛海峰、雷肖霄)入冬供暖试水期间,陕西省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7号院3号楼杨明家的天花板,被楼上流下来的水浸湿了一部分。这位独居的84岁老人并不慌乱,迅速给3号楼的自管小组打了电话。在自管小组的协调下,老人很快与楼上的住户达成处理协议。

  自管小组副组长赵凤霞告诉记者说,自2018年6月街道办在3号楼推行“党建+微治理”项目以来,3号楼49户居民自己协商成立了自管小组,制定了院落居民公约,共同商讨如何治理3号楼小区。

  3号楼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卫生长期缺乏有效管理。小区居民虽看不惯,但因无人出面组织管理,也只能听之任之。自管小组成立后,经过居民共同协商,迅速承担起了小区硬件改造、物业管理、居民纠纷协调等事项。居民自己的事,自己提、自己议、自己管、自己办、自己评,“我的庭院我做主”。

  赵凤霞说,碰上小区共同的事,自管小组就会召集49户居民在院子开会。“我们自带小板凳,在院子围成一圈,小区所有的大事就都在‘板凳会议’中决定了。”包括居民自己掏的小区治理费用、小区停车收费、院落居民公约,都得到了小区所有居民的认同。由于这些事都是大伙共同商定的,小区的治理推行得很顺利。

  赵凤霞告诉记者,自管小组顺利运转有赖上级党组织和社工人员的指导。陕西普辉青年社会发展中心宝鸡地区负责人汪子阜对记者说,自管小组属于参与基层治理的社会组织,近年来他们一直坚持对自管小组进行能力建设,目前自管小组已熟练地掌握了社区治理议事规则和实务操练。

  赵凤霞所在的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主任汶书耘对记者说,在推行院落微治理过程中,党组织自始至终发挥了强有力的领导作用。从自管小组的建立到院落居民公约的制定,党组织都给予了及时指导。

  通过整合各方面力量,目前经二路街道的133个老旧小区已有23个参与了院落微治理,这些院落的老百姓通过自己协商治理小区,把小区建成了有党组织、有自治小组、有自治平台、有居民公约、有自治行动的“五有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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