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郭先生展示着孩子手机QQ内的信息,随便点开其中一个群,都是衣着曝露的年轻女子照片。
提起侄子手机QQ里的色情信息,郭先生气不打一处来,气愤之余,他不知道怎么给侄子解“色情信息”的毒……
郭先生的侄子今年14岁,在西安一家职业学院上学,因为是寄宿制,所以一开始,家人给买了部智能手机。去年9月,13岁侄子上了初二,有一天放学回家后,手机不停“滴滴滴”地叫,郭先生的哥哥心生疑惑,拿起手机一看,QQ里的消息还在“滴滴滴”叫,内容竟然全是色情信息。生了一肚子火的郭先生的哥哥把儿子收拾了一顿,把手机摔在地上。
“过了几天,我哥问我这事儿咋办,他是做生意的,没什么办法。”今年4月3日,郭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自己建议,一是给孩子重新买部非智能手机,二是自己拿着手机去报警。
郭先生无奈地说,侄子现在的手机是上不成QQ了,但实际上已经中了色情信息的毒,因为他和哥哥都发现,最近侄子放学在家上网,偷偷注册那种付费观看色情视频的账号。“我报警了,也没啥用,我哥愁得没办法,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了。”
郭先生提供了他所说的侄子以前用的那部手机,华商报记者看到,在QQ好友列表界面,全是一些色情信息群发来的色情信息,不乏“指压口爆”等词汇及色情图片。其中一个QQ群,头像内容为“西安洗浴”四个字,显示“正在营业”。华商报记者以家长身份拨通客服电话后,称自己14岁的孩子就在群里。一名男子称,这是他朋友用他的QQ号做的群,具体干什么不清楚,“14岁孩子在群里确实不合适,我这就给踢出群去,该挣的挣,不该挣的不能挣。”
就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分析说,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若传播的信息数量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可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将受到刑事处罚。华商报记者 曾春
4月3日,郭先生展示着孩子手机QQ内的信息,几乎都是各种各样娱乐场所的群,内容和文字介绍都分外过火。
4月3日,郭先生展示着孩子手机QQ内的信息,几乎都是各种各样娱乐场所的群,内容和文字介绍都分外过火。
4月3日,郭先生展示着孩子手机QQ内的信息,几乎都是各种各样娱乐场所的群,内容和文字介绍都分外过火。
4月3日,郭先生展示着孩子手机QQ内的信息,随便点开其中一个群,都是衣着曝露的年轻女子照片。
大视窗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