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记者王文志 李金红)青海一民营企业打着“生态修复治理”的旗号,在祁连山南麓腹地木里煤田持续实施掠夺式采挖,黄河上游源头、青海湖水源涵养地局部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自2006年至今,该企业涉嫌从木里煤田非法采煤2600多万吨,获利约150亿元,企业董事长被称为青海“隐形首富”和“西霸天”。
该事件经《经济参考报》披露后引起广泛社会关注,舆论呼吁深挖彻查背后的监管“黑洞”和不法利益链条。青海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初步认定,涉事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两名厅级干部被免职并接受组织调查,事发地州、县一批涉嫌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等被立案审查调查,涉事企业董事长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历时两年、先后三次深入青海调查发现,这一长时间、大规模的破坏性开采事件背后,诸多疑云有待解开。舆论普遍认为,现有处理结果并不能成为该事件的调查终点,只有揭开“黑金神话”背后的重重黑幕,才能刮骨疗毒、正本清源,净化地方环境和政商生态。
疑点一:虚假文件如何夺得千亿矿权?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涉事的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兴青公司)为家族性企业,由父子四人持股,马登科(父)占股20%,马少伟占股40%,马邵云(弟)占股20%,马邵雄(弟)占股20%。据了解,马登科曾任青海省政协委员,董事长马少伟则曾是西宁市政协委员。根据相关资料,进入木里煤田之前,兴青公司负债近1亿元。2006年该公司实际控制和运营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煤矿后,出现爆发式发展。到2012年底,兴青公司六年间累计上缴税金13亿多元,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超百亿元,马少伟被当地人称为青海“隐形首富”。
记者获得的一系列证据表明,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煤矿系兴青公司利用一纸虚假公文巧取豪夺而来。两年前,媒体曾披露兴青公司凭借一纸疑似造假的青海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紫金矿业煤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青商资字[2005]296号,以下简称“296号文件”),将香港华利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省紫金矿业煤化有限公司(简称紫金公司)股权及相应的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煤矿项目开发经营权非法据为己有。而此前陕西金土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土地公司)已出资整体受让紫金公司股权,兴青公司以“零投资”夺走估值千亿元的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煤矿,引发金土地公司长达十多年的维权诉讼,“青海矿权大案”曾轰动一时。
据网上的举报内容和媒体调查的情况,与兴青公司长期在同一幢大楼办公的青海省商务厅,在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矿权诉讼中屡番为“296号文件”背书。证据材料显示,2014年6月29日和10月24日,青海省商务厅两次向西宁市中院复函,称“296号文件确系我厅出具”,并请法院“给予谅解和支持”。而2018年5月和12月,商务部、青海省纪委经过大量调查后分别出具调查结论:“296号文件”在制发的签发环节即告中止并“夭折”,其为无效文件。
疑点二:屡被处罚为何“屹立不倒”?
记者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证实,实际由兴青公司董事长马少伟持股51%、兴青公司持股49%的青海天木能源集团,于2009年11月取得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为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
早在2004年9月,青海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加强对木里等地区从事勘查开发活动企业的监管,坚决杜绝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
而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兴青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海兴青天峻能源集团,在聚乎更矿区一井田展开大规模露天违法开采。在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其违法开采至今已14年。该公司目前在开采现场有陕西汉中和四川两个项目部,其中一个项目部2020年6月26日至7月25日“自卸车作业统计表”显示,此期间产煤44206吨。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对记者说,有组织的大规模采挖才会有如此之大的产煤量,绝对不可能是修复治理过程中顺便挖掘的“露头煤”或“工程煤”。
2011年2月22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对木里煤田各企业监管及打击盗采煤炭资源情况的报告》说,“2006年下半年,兴青公司进驻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一井田,一直进行露天开采”,执法部门“对兴青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六次,立案查处一次”;“2010年3月,天峻县对兴青公司在勘查期间‘以采代探’违法行为给予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10月28日,青海省环保厅向兴青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聚乎更矿区一井田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决定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生产、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青海当地人士对记者说,多年来兴青公司因违法开采被一再处罚,却有恃无恐、有惊无险,成为经年不改的盗采“惯犯”,通报问责高压之下仍无收敛,这里面既有企业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勾连,也有层级不低的相关官员在背后为其“站台”撑腰。
疑点三:“史上最严”督查何以轻松过关?
从2014年8月开始,木里矿区煤矿全面停产整顿,采取露天采坑边坡治理、渣土复绿等措施修复生态,青海省委主要领导带队到矿区现场办公。兴青公司内部资料显示,在整治风声趋紧的2014年,该公司仍从一井田煤矿采煤113.47万吨。
2016年2月,中央有关方面《关于青海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和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调研报告》引起高度重视,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进入最为严厉的时期。相关资料显示,就在当年兴青公司非法采煤100多万吨。
2017年8月8日至9月8日,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环保督察,当年兴青公司非法采煤仍近百万吨。2019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环保督察。据反映,督察组下沉天峻县督察,兴青公司的开采停了数天,督察组离开的次日即恢复开采作业。该公司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29日《挖机挖煤结算表》显示,10台挖掘机合计产煤11.28万吨;当年产煤量合计近百万吨。
当地不少人士质疑:兴青公司能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瞒天过海”,且在“史上最严”环保督察中躲过、顶风非法开采,如果没有基层相关人员为其站岗放哨,没有更高层级的权力者上下其手,对其袒护纵容,是难以想象的。
疑点四:劣迹斑斑为何备受“关照”?
在聚乎更一井田矿区,兴青公司“开膛破肚”式采挖形成的巨型凹陷采场,自东南向西北方向蜿蜒5公里,形成一条宽约1公里、深达300米到500米的沟壑,犹如在高原湿地上劈出的一道巨大伤口。开挖剥离出的地下冻土、岩石、煤矸石,在矿坑附近堆起四五十米高的渣山,掩埋了大片草地。
青海省海西州国土局2010年4月10日公开发布的执法监察信息说,当年3月29日至3月31日,该局会同天峻县国土局对木里煤田各开采企业及勘察区进行联合执法监察,兴青公司“现场没有开发行为”。而兴青公司生产统计表显示,执法部门进行执法监察的这三天时间里,该公司产煤3万余吨。
兴青公司董事长马少伟称,其在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的环保工作得到省政府肯定,作为生态修复治理样板,经验在木里矿区推广。木里煤田多位煤炭行业人士对记者说,兴青公司在聚乎更矿区“边修复、边破坏;小修复、大破坏”,实施生态修复的面积微乎其微,是典型的“面子工程”,不知道上面要树立什么样的生态治理导向,“生态修复整理样板”成了兴青公司在木里矿区大规模非法开采的“挡箭牌”。
按照青海省煤炭运输销售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手续的煤矿,才能从当地煤炭管理部门取得运输通行证,无此证意味着煤炭无法运出销售。兴青公司在聚乎更矿区非法生产多年,大量优质焦煤畅通无阻进入营销渠道。记者发现该公司运输煤炭的车辆,均持有“木里矿区焦煤定向销售运输临时通行证”,上面赫然盖着木里煤田管理局的印章。另据了解,木里煤田管理局在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煤矿的关键部位,都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对煤矿24小时监控,而严密的在线监测成了“睁眼瞎”。
青海一些干部对记者说,马少伟多年来突破底线、劣迹斑斑,却能“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且一贯以正面形象示人,很难不引人联想,青海“隐形首富”有着怎样的“能量”和系统性的腐蚀性和破坏力,必须深挖细查。
疑点五:数百次被举报涉黑为何坐大成势?
金土地公司负责人对记者称,14年来其以书面形式,先后700多次向青海省有关部门实名举报马少伟“涉黑涉恶”、“以黑护采、以采养黑”等问题,却无任何回音。
金土地公司报案材料显示:2006年11月9日和11日,兴青公司十多人手持枪械和刀棍,驱赶金土地公司留守人员,自此抢占聚乎更一井田煤矿;2008年8月2日,金土地公司负责人及员工在西宁市住所的窗户玻璃遭枪击。
此外,马少伟及兴青公司十余年来涉嫌非法购买、储存和使用炸药3250万公斤、雷管6500万枚以上,以及被指存在其他“涉黑涉恶”问题。
青海省内外不少人士对记者表示,作为依靠巧取豪夺、非法开采坐大成势的“地头蛇”,马少伟如何实现“黑白通吃”,其“黑金神话”背后有无更大的政商“黑洞”,这些都应一查到底,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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