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周末故事|新娘为逃债另嫁毒杀亲夫 当庭翻供、伪造现场……却栽在一只玻璃杯上
2004年6月16日,《人民日报》就该案发表题为《从无罪到死刑》通讯并配发评论文章《疑罪从无带来的挑战……》;同年,山东卫视《道德与法治》栏目将其作为“平安山东”系列第一期节目播出。该案的成功办理被全国上百家媒体、各大电视栏目予以报道,一度引发热议。
凌晨命案
整整16年了,检察官李丽翻开尘封的记忆,翻涌而来的是老妇人悲恸的哭泣声和永远定格在26岁的年轻人的面庞。当时的她没有想到,寻找真凶的道路是如此艰难。
案件还要从2001年说起。
2001年5月12日清晨5时许,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山东省齐河县华店乡明机寨村的宁静。尚在睡梦中的村民刘淑英被敲门声惊醒。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她刚刚过门的儿媳张翠明,张翠明时年24岁,3个月前嫁给了刘淑英的大儿子张付希。“妈,您儿子不见了,我怎么找也找不到,您快和我一块找找去!”听到这个消息,刘淑英莫名地出了一身冷汗,她一边抓起衣服就往外跑,一边大声呼喊着儿子的名字。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天色渐渐亮起来,很多村民也加入了找人的队伍。时间越久,刘淑英心里的不安就越浓。几个小时后,她们在老宅院最西头的一间小草棚里,找到了已经死去的张付希……
“这个老宅院基本已经荒废了,发现被害人时,他躺在一个土炕上,身下还垫着一床被子,不远处散落着一些火腿肠皮、锅巴之类的零食。单从现场看,大家都以为被害人是自杀。”
接到报案,齐河县公安局的侦查人员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但接下来的现场勘查,却让侦查人员大吃一惊!
经过侦查,办案人员初步认定张付希系他人投毒致死,不是自杀。
什么?他杀?侦查人员究竟在现场发现了什么?
为了不放过任何线索,侦查人员把所有地方都勘察到了,包括案发的老宅和他们平时居住的新宅。就在一直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线索的情况下,侦查人员从张翠明结婚时穿的红大衣内,意外地发现了一瓶已用去1/3的烈性鼠药“气死猫”。
一个新婚妻子怎么会有烈性毒鼠药呢?这个发现让侦查人员对张翠明产生了怀疑。再根据现场掌握的情况,侦查人员初步认定,张翠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一番教育,张翠明供认了自己毒杀丈夫张付希的经过。
原来,张翠明和张付希是介绍婚姻,两人住在邻村,平时联系不多,但一个年轻漂亮一个踏实能干,双方的家里人和相熟的街坊邻里都十分看好这桩婚姻。
可如今,距离张翠明两人结婚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新婚蜜月还没过,就发生了惨剧。她究竟为何要毒害她的丈夫?莫非这其中,有什么旁人不知的仇怨吗?
两人起初没什么矛盾,结婚前张翠明向张付希要了很多彩礼,比如电视、冰箱、DVD等等,张付希都一一满足了。
见到自己所有的要求都被满足,张翠明很是满意,她觉得这个小伙家境不错,也肯对自己花钱,这以后的日子一定不会过的太差。
但张翠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家境并不富裕的张付希为了满足她的彩礼要求,家里早已债台累累。而毫不知情的张翠明在结婚前又提出了一个要求,成了压垮这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张翠明在结婚前夕,又向张付希要一台拖拉机。可为了这个婚礼已经举债2万余元的张付希一家实在无力承担,便从亲戚家暂借了一台,想着先保证婚礼顺利完成。
然而纸里是包不住火的,婚后不久,张翠明得知了真相,她大闹一场,跑回娘家住了整整一个多月。张翠明在娘家越想越气,想到公婆年岁已大,这2万元债务早晚得自己来还,这日子还怎么过?
想到这儿,张翠明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思前想后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
一般夫妻过不下去了都会选择离婚,但在张翠明的观念里,离婚是个十分丢人的事儿。所以她打算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毒死丈夫,自己再找个好的人家嫁了。
有了这个念头,张翠明觉得一天也过不下去了,她开始不动声色地谋划着一切。
起初,张翠明买了一瓶名叫“气死猫”的老鼠药,准备放到暖瓶里毒死丈夫,但因气味太大没敢给他喝。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正值近几天张付希偶感风寒,张翠明便生出了往药里下毒的想法。为了不引人注意,张翠明一边更卖力地照顾着丈夫、做着家务,一边精心地策划着一切。
她听人说吃安眠药可以让人在睡梦中死亡,于是就跑了多家药店,找各种理由购买安眠药准备下在张付希的药里。第一次掺在药里给张付希吃了20片,见没什么效果,又陆陆续续地将买来的200片安眠药全部掺进药里给他服用。
张翠明一次又一次地下毒谋害亲夫,但不明真相的张付希和他家人却对张翠明感激不尽,都觉得这个新媳妇任劳任怨,全心全意地照顾着丈夫。
由于服用了超量的安眠药,被害人张付希的身体出现严重不适,他开始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精神亢奋、但手脚无力,以至于到后期,一个26岁正当年的壮小伙根本无法站立。
看到这个情况,张翠明心里暗暗着急:不但没毒死他,反而还要照顾他,张翠明的眼里闪露出一丝不忿。可这一切,张付希没有丝毫察觉,在他心里,张翠明仍然是那个年轻漂亮,他愿意倾其所有娶她进门的姑娘。
5月11日,张翠明借为丈夫取药之机买来一瓶剧毒农药“久效磷”,伺机杀害。当晚,张付希想去洗手间,张翠明便找了个借口,将他搀至不远处荒废的老宅内解手。等待期间,她迅速将事先准备好的农药掺进水杯,待张付希出来后,骗他喝了下去……
可是,剧毒的“久效磷”有着非常刺鼻的气味,虽然张付希生病卧床,但如此反常的“药”,他就一点没有察觉吗?
张翠明知道这个药有味,所以她事先购买了一些火腿肠、锅巴等零食放在老宅子里,还给张付希说:“大夫这次给换了药,说是味道大些,这良药苦口,你捏着鼻子一口气喝了吧。”
就这样,对妻子毫无怀疑的张付希顺从地喝下了这杯夺命药水。片刻,他便开始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呻吟着倒在地上,一点点闭上了眼睛。也许他到死都不会想到,杀死自己的,竟是多日来“精心照顾”他的新婚妻子。
张翠明毒死被害人后,企图混淆真相。她拿被子给张付希盖上,又把农药撕去标签,浅浅地插在稻草堆里,伪造成一个自杀现场的样子。
无罪释放
根据张翠明的供述,侦查人员迅速起获了她用于毒杀丈夫张付希所用的玻璃杯、老鼠药、“久效磷”农药等证据,并调查掌握了她购买老鼠药、安眠药和“久效磷”的外围证据,案件顺利侦破。齐河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张翠明批准逮捕,并移送德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01年8月7日,德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
庭审中,案情出现戏剧性变化———
张翠明当庭翻供,否认自己毒杀了丈夫张付希,对自己之前的供述一概不认。
而另一方面,案件的关键证据也出现了问题。
根据德州市公安局提供的技术鉴定,在起获的给张付希服毒的玻璃杯中,没有检验出“久效磷”的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张付希确系“久效磷”农药中毒死亡,张翠明在案发当天也确实购买过这种剧毒药物,但在起获的服毒玻璃杯中,却没有检验出“久效磷”的成分。据此,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实张翠明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2002年2月4日,德州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宣判张翠明无罪,当庭释放。
这样的结果让张付希的父母感到无法接受,也让村里的老百姓不理解:“公安局、检察院明明认定张翠明是凶手,法院为什么又把她放出来了呢?”
就在张付希的父母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天天以泪洗面时,张翠明却返回了家中,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当刘淑英在街上看到大摇大摆走过的张翠明,冲上去找她理论时,张翠明却一把推开了她,叫嚣着“有本事你就找出证据去告我啊,没证据就别乱说话”。看到张翠明如此嚣张,法律却不能给她一个说法时,刘淑英再也忍不住了,她瘫倒在地上放声大哭。
提起抗诉
为了给儿子讨回公道,张付希的父母四处上访。2002年2月8日,德州市检察院正式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对此案依法改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的资深检察官李丽负责对该案证据进行审查。
经过仔细调查,李丽排除了公安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刑讯逼供的可能性。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张翠明的翻供呢?
了解到张翠明与当时同监室的乔某、蔡某关系较为密切,我就想能不能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在经过反复谈话之后,蔡某终于把张翠明在收到起诉书后,因害怕被判死刑而准备翻供,自己和乔某帮其策划的事情说了。另一边,由于乔某释放后便外出打工,我们辗转多处,打听到了其消息,并成功取得了张翠明在监室预谋翻供的确凿证据。
原来,张翠明在被关押期间不甘心就这样失去生命,她将自己的情况、顾虑和担心给同监室的乔某、蔡某说了。他们对案件中的很多细节,诸如怎么翻供、如何抵赖,都是一个商量的。
因为在玻璃杯这个关键证据上没有检测出“久效磷”的成分,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定她的罪。张翠明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一审无罪释放后态度十分嚣张,我们找她谈话也不配合,就说“有本事你们拿出证据来”,没有丝毫悔意。
针对这些新发现的证据,李丽与张翠明再次进行了正面接触。在交谈中,张翠明终于承认了与乔某、蔡某商量翻供的事实。
那么,此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在张翠明交代的投毒用的那只玻璃杯中为什么没有检验出“久效磷”的成分?证据链条就是在这中断的。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仍无法证明张翠明就是杀人凶手。
带着这个疑问,李丽走访了山大化学系的权威教授。
根据教授的详细解释,我才知道当时德州市公安局对涉案玻璃杯所用的“薄层层析”鉴定分析方法还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技术,有很多不科学、不完善的地方。
那如果能运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对杯子重新进行鉴定,案件会不会有转机呢?
我就把张翠明所交代用作投毒杀人的玻璃杯请省公安厅技术部门运用“气相色谱-质谱联动仪”重新进行鉴定,这个技术当时在全国都是最新的。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李丽又建议公安机关组织被害人张付希的父母对涉案玻璃杯进行了混合辨认。
这时鉴定结果也出来了,送检的玻璃杯中果然含有剧毒农药“久效磷”成分,而另一个杯子也检出了安眠药的成分,所有证据汇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在此基础上,2002年6月3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抗诉意见书。
因为证据发生了重要变化,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张翠明涉嫌杀人的犯罪事实,2002年6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德州市中级法院做出的张翠明无罪的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被判死刑
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的实事求是态度,2002年9月5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张翠明故意杀人一案重新开庭审理。
庭审中,张翠明又一次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狡辩只是徒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翠明因嫌弃丈夫家庭贫困而骗其喝下“久效磷”农药,致被害人张付希有机磷中毒死亡,证据确凿,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实施故意杀人的罪名成立。张翠明当庭否认犯罪,但没有证据支持,且无法推翻过去所作的详细供述。据此,依法判决张翠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次,张翠明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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