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制售“地条钢”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记者26日从安徽省经信委获悉,该省近日出台“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的相关奖励办法,对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的,可将奖金直接汇至举报人指定账户。
安徽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近日出台《安徽省“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据介绍,为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对制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此次出台《安徽省“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省级举报平台受理并经查证属实的制售“地条钢”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走访等形式,通过省级举报平台举报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省级举报平台包括省政府热线平台(省长热线:0551-12345)和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受理平台(受理电话 / 传真:0551-62871007 / 62871122)。
办法强调,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参与举报受理、核查、办理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与此同时,为方便举报人领取奖励,对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的,可说明情况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将奖金直接汇至举报人指定账户。(记者 吴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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