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22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过去9年,我国在搜救责任区内成功搜救15万余名遇险人员,搜救成功率达96.2%。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卓立在交通运输部当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经过近5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海上应急队伍装备从无到有,力量建设初具规模。今年1至10月,全国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共成功搜救1266艘中外遇险船舶、11788名中外遇险人员。
卓立表示,我国海上搜救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与日本签署了海上搜救协定和指南,与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开通了海上紧急救助热线,建立并推动提升中日韩俄海上应急合作机制。
“总的来说,我国水上搜救工作还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到位、法规标准不健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卓立表示,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海(水)上搜救相关内容有所提及,并正处于修订中,暂无关于海(水)上搜救的专门法律法规。
卓立说,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加强对地方搜救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省市县搜救机构与职责,切实加强水上搜救工作。
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总工程师潘伟表示,在救捞能力上特别是在大吨位大深度沉船快速整体打捞、应急处置大面积海上溢油和沉船存油及危化品污染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未来将加强现代化专业救捞体系建设,确保国家专业救捞队伍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大视窗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