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叶雨婷)3月27日,记者从清华大学了解到,从2017级开始,清华大学学生必须通过入学后的游泳测试或参加游泳课的学习并达到要求,否则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特殊情况除外)。
据清华大学体育部负责人介绍,学校要求以4种标准泳姿(蝶泳、仰泳、蛙泳、爬泳)中的任何一种或几种连续游50米。新生入学后,体育部将对所有新生进行游泳测试,测试通过可以免修游泳课或参加游泳提高班的学习,测试不通过或未参加测试者必须在大一和大二两年内参加游泳初级班的学习并达到课程要求。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大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持续下滑,清华学生的锻炼习惯和学校的锻炼氛围也不如以前,要求清华学生必须会游泳,实际上是向学生表达学校重视体育、要采取措施营造锻炼氛围、督促学生养成锻炼习惯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如学生确实存在因慢性病、皮肤病或心理疾病等原因不适合学习游泳的情况,在递交医院和相关单位证明并经学校教务部门和体育部审核确认后,可用其他体育课程替代游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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