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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去极端化是对人权的最根本保障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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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7 16:00:35

  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7日电 题:反恐、去极端化是对人权的最根本保障

  新华社记者符晓波、刘兵

  “反恐、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国际研讨会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法国、印度、土耳其、阿富汗、中国等1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60多位专家学者就议题展开平等对话。

  无论是东南亚国家采取的系统性去极端化课程培训,还是欧洲多国开始就“罩袍禁令”立法,面对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威胁,越来越多国家在反恐去极端化的理念上坚持打击与防治相结合,与新疆依法开展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举措异曲同工。事实证明,新疆采取的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的立法和执法措施符合国际潮流和各国主流做法,是国际社会应对极端主义危害的重要组成部分。

  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威胁是全球性问题,是人权保障的头号敌人。生命安全是最根本的人权,保安全才能保人权、不反恐就不能保人权。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数千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中,数百万平民丧命或流离失所,延续数千年的文明遗产毁于一旦。新疆是中国反恐的主战场,恐怖主义势力、极端主义势力曾大肆实施破坏活动,给新疆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给各族人民造成极大伤痛。

  与许多国家采取强硬的反恐措施一样,新疆对一切侵犯公民人权、危害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的暴力恐怖活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侵害,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仅使用军事手段打击并不能解决问题,开展源头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蔓延条件。多年来,中国在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反恐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区实际,从彻底解决各种深层次矛盾入手,坚持把预防性反恐放在第一位。作为一项开展源头治理的预防性反恐措施,新疆依法设立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不仅挽救了一大批走在恐怖主义犯罪边缘的人,还帮助他们实现了发展权、就业权等社会经济权利。这一做法符合《联合国宪章》及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的相关规定。

  去年年底以来,先后有40多批次近千人的各国驻华使节、联合国官员、有关国家常驻日内瓦主要外交官以及多国政党社会组织、媒体记者和宗教团体等到新疆参观访问,他们的共识是,新疆为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斗争做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很有借鉴价值。

  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免受或者单独应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威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始终以开放、自信、包容的态度积极探索依法打击防范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的有效路径、探索平衡人权与国家安全的新经验,也欢迎与更多国家突破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政治体制的藩篱,进一步形成反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共识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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