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斌
美国副总统彭斯先生在最近的演讲中为美国对中国的所作所为评功摆好时说:“当中国在其称之为‘百年国耻’的时期遭受侮辱和剥削时,美国拒绝参与其中”,稍微懂一点儿中国近代史和中美关系史的人,都会知道彭斯先生这是没有历史常识的信口开河。
众所周知,中国的“百年国耻”开始于1840年英国发动的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前,英国对华贸易存在严重逆差,这与今天中美贸易的情形非常相似,只是中国那时还基本是自然经济,没有多少对外贸易需求,英国没法和中国打贸易战,而它又离不了中国的茶、丝、瓷器等,于是便大量向中国走私鸦片这种特殊商品,在中国禁烟的时候,便借口发动了侵华战争。由于清王朝的腐败无能和中国的落后,中国打了败仗。战争的结果是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及附约《虎门条约》,取得了割地、赔款、增开通商口岸、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一系列侵略权益。尽管美国也有商人参与了可耻的鸦片贸易,美国政府并没有派军队参与鸦片战争。但在战争结束后,美国却趁火打劫,利用英国战胜中国的余威,恫吓吓破了胆的清政府,与它签订了不平等的《望厦条约》,除了没有割地赔款外,几乎取得了与英国同样的侵华权益。不但如此,在某些方面还有所扩大,如美国兵船可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楼、开设医院和教堂等,特别是扩大了领事裁判权和免除了美国领事保证关税征收、取缔走私的责任。
所谓“领事裁判权”,是扩大了的治外法权,把国际法赋予外交代表的特权扩大到其所有侨民,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严重破坏。中英条约中规定,凡“英人华民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华民如何科罪,应治以中国之法”,英国的领事裁判权限于中英两国国民之间。但在中美《望厦条约》中,不但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时,“合众国民人由领事等官捉拿审讯,照本国例治罪”,而且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其他国家国民发生争论时,“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也就是说,两个外国人在中国的领土上出现了纠纷,要由各自所属国家的领事按照各自国家的法律来处理,案件发生地的中国官员完全无权过问!
中英条约中规定,英国领事有保证征收关税和取缔走私的责任,但在中美《望厦条约》中,却解脱了美国领事的这些责任,这自然就便利了美国商人逃税和走私的活动。这一条被列强认为是比中英条约“高明”的地方。美国史学家丹涅特写道,在这一点上,《望厦条约》的直接效果是“使美国政府规避了对它本国公民进行走私所应负的责任。顾盛(签订《望厦条约》的美方代表)条约实际上是使走私贩子皆大欢喜,在这一方面所给予他们的特权,甚至于比香港的占有还要更广泛得多”,迅速被英国等其他列强“大加利用”,成为之后法国《黄埔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的“蓝本”。当时的美国总统泰勒也兴奋地说,《望厦条约》“万分有利于美国商务以及其他利益之发展”。
最后,针对彭斯先生的论点,再引用美国学者迈克尔·谢勒的一段话,他在《二十世纪的美国与中国》一书中写道:“1900年以前,中国政府并没有发现美国政策中有什么特别公正友善的东西。美国或许没有介入鸦片战争,但在分赃方面则毫不迟疑。”弱的时候借势“分赃”,成为世界霸主后自然就要霸道了,彭斯先生,你能说美国很善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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