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5日电(记者关俏俏)新疆通过实行持续深入的“兜底”政策,将130万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四类”困难群众(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全部实名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为特殊困难群众编织一道民生“保障网”。
和田地区策勒县固拉哈玛镇幸福村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人均耕地不足两亩。28岁的如则尼亚孜罕·依米尔阿则独自抚养着3个孩子,除了一亩玉米地,家里的收入来源都靠打零工。生活的重担让她的脸上有着超出年龄的沧桑。
“孩子们有低保作为生活保障,我今年起在村子附近的一家养殖企业当饲喂员,每月有2000元的收入。”如则尼亚孜罕·依米尔阿则说,低保成为家庭重要的生活保障来源之一。
“综合社会保障措施兜底一批”是新疆脱贫攻坚精准施策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新疆正不断加大项目资金筹措力度,推进兜底保障项目建设,扩大社会服务供给,增强兜底保障能力,进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自2017年起,新疆每年安排20亿元,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专项基金,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兜底保障。目前,新疆22个深度贫困县符合条件的32万名兜底脱贫对象已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
新疆还将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由原来的176元/月提高到200元/月,有效保障了深度贫困地区兜底脱贫对象的基本生活。
中央财政在向新疆下达12.66亿元医疗救助资金外,还专项下达医疗救助资金7.25亿元用于南疆深度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并将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住院自负费用在政策范围内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救助,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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