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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少开会开短会合并开会

文章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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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08 09:38:36

  保山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整改,全面推动精简会议文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

 

  在精简文件方面,保山市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工作,制定年度发文计划并严格执行。今年以来,以市委、市委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59件,同比减少6件、减幅9.2%。在精简会议方面,保山市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和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市级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由承办部门在会前10日内将会议方案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批。同时,加大会议统筹协调力度,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合并开会。采取“主题+专题”“多会合一”“连会、套会”、电子政务视频会、电视电话会等方式大力精简会议。

 

  今年以来,保山市按照依法依规、精简高效,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注重日常、加强统筹的原则,对全市督查检查事项进行了专项清理,严格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和频次,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2019年,全市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共58项,同比减少138项,减幅达70%。

 

  保山市全面推行综合考评制度,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改进考评方式,将实地考评调整为非实地考评,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迎考负担。对相关考核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考核(含考评、评价)项目88项,其中合并到年度综合考评项目41项,占清理项目的46.6%;保留24项,占清理项目的27.3%;撤销11项,占清理项目的12.5%;单位行业合并项目3项,占清理项目的3.4%;评价项目9项,占清理项目的10.2%。

 

  保山市对国家、省、市等明文规定的新增考核事项,实行一事一审批制度。对明文规定的考核(考评)事项(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考核外)原则上实行非实地考核,确需实地检查考核的项目,实行一事一审批制度。未经审批就组织实地考评的,将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对其加重扣分。

 

  截至目前,保山市5个县(市、区)、3个园区和76家市直部门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考核786项,查摆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5个,制定整改措施185项。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杨新华 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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