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0月22日电(记者赵珮然)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22日向云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督察认为,云南省将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
督察认为,云南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1998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218家;立案处罚1399家,罚款4054万元;立案侦查31件,拘留48人;约谈84人,问责1015人。
督察组在肯定云南整改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几方面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或抓得不够紧,导致部分重点项目进展滞后;部分自然保护区“管而不严”、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二是整改责任不落实。对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问责不力,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长期违法生产,运行记录造假,严重污染环境;丽江古城湖畔国际高尔夫球场违规侵占拉市海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但当地多次虚报称没有侵占保护区等,云南省均未及时查处并依法依纪问责。
三是整改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红河州及个旧市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敷衍应付,个旧市境内近千万吨冶炼废渣随意堆存,长期得不到安全处置。督察发现,云南省对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和污染严重问题办法不多、用力不够、能拖则拖,全省173家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企业中,仅有15家纳入符合行业规范条件公告;而规模以下企业违法改扩建、违法排污等行为屡禁不止。
四是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明显。大理州委、州政府及国土、林业等部门在推进“洱海流域私挖滥采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时不严不实,洱海流域57家非煤矿山中,9家违法生产、27家关停取缔不彻底、19家未开展生态恢复或恢复不到位。
同时,专项督察发现,云南省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但环湖过度开发、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督察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云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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