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市政交通一卡通”。袁占林 摄
据国家认监委消息,为切实加强交通一卡通产品的标准符合性、产品一致性、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全国交通一卡通业务系统的一致性和兼容性,规范和管理相关认证活动,国家认监委与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发布《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第一批产品目录。
《办法》称,交通一卡通是指主要在交通运输领域用于支付或清算的实体或虚拟交通卡、二维码以及其他特定信息载体或介质。交通一卡通产品包括实体卡片、移动载体或介质、虚拟介质,以及用于支付受理的机具终端、商用密码设备和各类信息处理系统。
《办法》提出,从事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一卡通认证机构不得从事交通一卡通产品的咨询和产品开发、销售工作。
《办法》要求,一卡通认证机构应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采取适当合理的方式和频次,对取得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取得认证的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对于不能符合认证要求的,一卡通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依法作出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
《办法》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和转让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一批产品包括交通一卡通卡片、交通一卡通手机产品、交通一卡通受理终端等。
截止目前,全国已有210个地级以上城市实现交通一卡通产品互联互通,其中190个城市完成了市区全部公交线路的改造工作,发行互联互通卡片1500多万张,覆盖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多个重点区域,实现了公交、地铁、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以及轮渡等多方式应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将为交通一卡通产品互联互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有效促进公交出行便利化。
下一步,认监委和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指导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完善措施,加快推进《办法》的落地实施,鼓励行业积极采信认证结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方便、更快捷的交通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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