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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执行裁定书生效长达七年未执行只因执行局个别领导从中作梗!

文章来源:实名举报人 潘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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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7 10:36:37

        实名举报:执行裁定书生效长达七年未执行只因执行局个别领导从中作梗!

   —河南商丘中级法院执行局主办法官黄茂夫与现任执行局局长曹秋丽渎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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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接河南省商丘市市民潘飞宇反映: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所下的执行裁定书生效后却再三不给我执行,七年的艰难执行路,已让我事业倒闭、家破人亡,详情如下:
我叫潘飞宇,男,汉族,身份证号:41230119710611451X,家住商丘市凯旋中路586号,联系电话:13937060685
事实经过:20098月初,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黄茂夫(电话:13781446927)来到我办的学校商丘亚翔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亚翔中专),黄茂夫法官给我说:你这个学校用的房子是租的商丘市昌英武术城武院的(以下简称昌英武院),因为昌英武院欠商丘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信用社)和商丘市建筑装潢总公司(以下简称商丘装潢公司)的钱,人家官司早在数年前就打赢了,商丘中院做出了(2002)商经二字第34号判决书、河南省高院做出了(2000)豫法民终字第583号判决书(注:有判决书为证),判昌英武院分别偿还这两家140万和74万的本息,现在此案牵涉到进京上访,影响商丘形象,你这学校要么立马搬走,要么你把这两家的债权买下来,相当于你替昌英武院把这两家的钱先还了,接下来我们法院给你执行昌英武院的房产。考虑到学校里好几百学生没地方搬,只好同意购买,  200983日,亚翔中专和商丘信用社、昌英武院,亚翔中专和商丘装潢公司、昌英武院签了两份《债权转让协议》(注:有转让协议为证),把商丘信用社和商丘装潢公司对昌英武院的债权以700000元和51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我,20103月底我把这120多万全给了这两家;2010331日,商丘中院裁定我为昌英武院两笔债权的申请执行人(注:有裁定书为证),截止到裁定下达日两笔债权本金就有214万多元、利息200多万元,总共500万元左右。2010429日,商丘中院执行局以以物抵债的方式把昌英武院的住宿楼和楼前的地皮作价243万元执行给我了,算是把购买的信用社的债权执行了大半,但是购买的商丘建筑公司的债权直到现在大概还有300万元左右(包括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则一分没有执行,6年多来,我多次找到商丘中院执行法官黄茂夫,让他给我执行剩下的债权,他一开始说:昌英武院剩余的房子都抵押给虞城信用社了,暂时还不能执行。后来又说:我不当家,领导不发话谁都不敢给你执行,我执行方案都给领导报好多回啦,都没有消息。(注:有录音为证)
  早在2010210日,成武昌和昌英武院在睢阳区法院因出路纠纷起诉我给他们因此拖欠的第二第三年的租赁费22(每年11万元)万元,     2010314日我和成武昌的昌英武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注:有协议书为证),约定我再给他14万,这样因出路纠纷造成的所有经济纠纷就没有啦;当天我就把14万元租金给了成武昌。购买的债权裁定下达后,我又多次找到黄茂夫法官,问他为啥不给我执行,他说:这个事你不是在2010314日都跟成武昌签过协议了?协议里边说所有纠纷都解决了,那还执行啥?我就说:那个协议说的是因出路纠纷造成的租赁费的事解决了,不包括我执行他的债权。睢阳区法院(2013)商睢民初字第01264号判决书、商丘中院(2014)商民三终字第438号判决书和河南省高院(2015)豫法民提字第223号判决书都认定了协议里边说的所有经济纠纷不包括昌英武院欠我的债权(注:有判决书为证),你为啥不给我执行啊?黄茂夫法官就说:成武昌60多岁了,到我这闹的要死不活的,他女婿陈本义在咱商丘给市人大领导开车,人大督办文件早已下来,还让我去人大专程汇报呢!我给领导写了许多执行报告都没音,叫我咋执行?我做不了主,等消息吧!”实在没办法啦,我气愤交加地给黄茂夫说:你们不给执行就给我下个执行终结的裁定书吧,我到有关部门去讨公理!”黄茂夫说:谁都不敢给你出。等吧!”
  20137月份,成武昌看商丘中院执行局一直不给我执行,成武昌和昌英武院又在睢阳区法院起诉我和亚翔中专要求给他们教学楼(我的学生一直在里面上课)租赁费80万元,最后河南省高院判亚翔中专给成武昌租赁费35万元(注:有判决书为证),他们执行我时,我给睢阳区的执行法官谢海鹰(电话:13598349870)说:成武昌的昌英武院还欠我大概300万元没有执行呢,这些钱就从欠我的钱里面扣吧。谢海鹰法官说:这个跟那个不是一回事,各执行各的。要不就叫中院执行局给我们下协助执行书!”因为商丘中院执行局不给我执行,我请求他们下协助执行书当然不给下,因此我办的小学和中学都倒闭了,睢阳区法院还把我拉到了黑名单,睢阳区法院执行局还要拘留我,气得我老婆赵东霞癌症复发,家里连看病的钱都没有,全指望商丘中院执行局给我执行回来300万元救命呢,我就不明白商丘中院执行局为啥不给我执行?我想我要见执行局局长曹秋丽当面问清为啥不给我执行!我通过主办法官黄茂夫进到办公室,问黄茂夫法官为啥不给我执行?黄法官说他做不了主,于是我就找到曹秋丽局长问其原因,曹秋丽局长却让我去找主办法官,我说主办法官黄茂夫说他不当家做不了主,曹秋丽局长说她也不当家也做不了主,她随即就打电话责备黄法官为啥让我进她的办公室,接着主办法官就把我轰出法院的大门,从此再也不让我进中级法院的大门!
当初我就是相信中院执行局法官才同意把商丘信用社和商丘装潢公司对昌英武院的债权接过来,商丘中院执行局七年来不给我执行,无奈,我信访到商丘人大、河南省高院及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都无结果!现在执行局不但不给我执行,还任凭睢阳区法院单单执行我,这不是故意害人吗?执行局就是给老百姓办实事的,这样的执行局不给我执行还不给我出执行终结裁定书,这不是明摆着不作为吗!这不是标准的渎职吗?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年来我腿都快跑断了,现在有家不能回,我老婆得了癌症也没钱看,已经走投无路了,请领导给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
以上我所反映的情况,经上级调查如有不实,我愿负全部法律责任!
                                                           
反映人:潘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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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潘飞宇反映的事情经过,望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各尽其职,给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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