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6月4日电(记者周凯)重庆市环保局4日发布《2017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交出2017年生态环境“成绩单”,全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重庆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03天,主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同时,重庆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行政司法衔接,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通报了4起破坏环境典型案件。
重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重庆环保部门突出“建、治、管、改”,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2017年主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水环境方面,2017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15个监测断面中,Ⅰ类至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100%;大气环境方面,2017年重庆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03天,空气中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今年1至5月,重庆市环保部门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84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8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3件。
重庆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相关负责人通报了4起典型案件:秦某兄弟二人非法回收废旧塑料进行热熔造粒,将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水排入一处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化粪池内;四川省某县玻璃厂负责人卢某委托罗某,将企业生产废水12余吨运至重庆某区,通过人行道的雨水管网非法排放,导致相连的河流被严重污染;某污水处理厂伪造在线监测数据,致使大量超标污水隐蔽排入外环境;杜某、张某共同出资建造、经营挖石船,非法采砂获利100余万元。这些违法行为均受到了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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