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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山东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仍然存在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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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10 17:40:29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今日向山东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意见。督察发现,山东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仍不到位,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

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没有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站位不高、整改不实。省发改委只摊派任务、汇总数据,对地市减煤措施监督检查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烟台、潍坊等地市没有落实督察整改要求,继续在海域范围内违法违规办理用地手续。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潍坊昌邑市盛宏运输有限公司检查私设加油点情况。

东方烟台、烟台龙口东海、烟台马山寨伍思南3家高尔夫球场非法侵占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二级公益林地数千亩,但烟台市不但未按国家规定取缔到位,而且于2012年为这3家高尔夫球场出具“不在自然保护区内、没有占用天然林地和国家公益林地”的虚假证明材料,截至“回头看”下沉督察时,东方烟台高尔夫球场仍在运营,但烟台市牟平区提供虚假材料声称早已停运,并临时在球场门口粘贴关停封条。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对此,整改方案要求对违规化工项目立即停产整顿,依法处置。但一些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做选择、搞变通,导致整治效果大打折扣。省住建厅、原省国土厅放松要求,以处罚替代整改,全省400余家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企业得以“完成整改”。潍坊市对34家违反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化工企业,只作出为其补办手续的承诺,在未开展有效整改的情况下,即予以销号;淄博市对117家违反城乡总体规划且未经整改的企业予以销号;菏泽市监管不严,规划手续不全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的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在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下违规生产。

第一轮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济南裕兴化工公司非法倾倒红石膏问题。2018年6月,在企业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济南市天桥区政府就将该问题上报申请销号,并于9月公示完成整改。但直至“回头看”进驻时,该企业固废贮存场所建设仍不到位,厂区内露天堆放10万余吨红石膏,无“三防”措施,2018年以来仍有20余万吨红石膏被非法倾倒在德州市。

东平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枢纽,也是泰安市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但保护区内长期存在开矿、采砂等违法行为。“回头看”发现,保护区核心区的景区仍在营业;保护区内的违规采砂行为不但没有停止,取缔时间还被推迟至2020年底。此外,东平县为保留实验区内的3家铁矿企业,多次向泰安市申请调整保护区区划,拟通过保护区“瘦身”的办法规避整改。在2018年4月报送的调整方案中,保护区面积拟由25927公顷调整为14969公顷,减少42%。

二是敷衍整改问题时有发生。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作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牵头部门,未严格落实省政府相关要求,部分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顺利通过认定。如淄博市张店东部化工区、菏泽市曹县化工产业园等,至“回头看”时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均通过化工园区认定,明显不符合《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原省经信委、原省环保厅等部门督导不力,以致部分地市对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治整改任务敷衍应付,整改工作进展缓慢。

原省国土厅作为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的整改牵头部门,只汇总材料,不督导、不审核,整改工作进展滞后,一些矿山应改未改。济宁市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13处矿山治理工作,绝大多数进展缓慢;泰安肥城市聂庄振栋石料厂等4处矿山,以拟保留矿权、矿山恢复开采为由逃避整改。

滨州市鲁北化工园区内的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违法将厂区外的一个无有效防渗措施的坑塘作为红石膏泥浆吹填库。无棣县政府隐瞒不报,以罚代管,导致企业违法行为一直未得到制止。第一轮督察以后,该企业仍向该坑塘违法排放超过70万吨的红石膏泥浆。

三是表面整改问题比较突出。

潍坊市滨海开发区整改工作做表面文章、轻实际效果。在围滩河污染治理工作中,不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开展控源截污,而是依赖投放药剂进行表面治理。督察发现,开发区大量生活污水溢流进入围滩河,企业偷排现象时有发生,河道两岸堆存大量化工废料。围滩河在“撒药治污”后,短期内水质得到改善,但1个月后水质就开始恶化。督察组在围滩河13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水质均为劣Ⅴ类,耗资4700余万元的围滩河治污工程只是作秀一场。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莱芜市检查非法处置钢渣的问题。

省住建厅对企业非法处置垃圾渗滤液监管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回头看”发现,烟台市蓬莱市、淄博市沂源县、临沂市临沭县等多地垃圾填埋场突击处置长期积存的渗滤液,违法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渗滤液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部分企业甚至将渗滤液直接外排环境。

四是假装整改问题仍有发生。

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茌平县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巡查人员先后7次发现信发集团顶风而上违规建设发电机组问题,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但县委、县政府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企业违建行为,反而多次向聊城市谎报“2017年5月以来,机组一直停止建设”;聊城市委、市政府对重点整改工作督导不力,致使企业顶风续建违规项目的行为一直得不到制止。

淄博市桓台县放任纵容山东博汇集团的违法排污行为,长期以罚代管,虚假上报整改情况。经查,博汇集团多年来累计非法填埋各类固废达350万吨。第一轮督察期间,群众举报山东辰龙集团非法填埋固体废物。对此,辰龙集团未采取任何有效整改措施,仅对填埋区域的表面进行覆土,桓台县明知企业弄虚作假,却仍上报整改销号。

第一轮督察期间,群众举报东营市广饶县甄庙村一土坑非法填埋大量化工固废、医疗垃圾、生活垃圾问题。当地在仅清理表层数百吨垃圾后,即在清理区表层覆上建筑垃圾,以掩盖地下填埋的数万立方米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隐患。对如此整改,当地甚至还在《东营日报》作为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专项督察发现,山东省采取许多措施治理大气污染,但全省能源结构、产业结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交通运输污染问题严重,大气污染形势不容乐观。

能源结构调整乏力。山东省是煤炭消费大省,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近4亿吨,居全国首位。但部分地市减煤工作推动不力,数据严重失实,滨州、聊城两市2017年8月才制定2017年度减煤方案,将减煤任务简单摊派给滨州魏桥创业集团和聊城信发集团,工作流于表面。

压钢工作推进不力。原省经信委敷衍应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虚假置换,用2016年以来列入去产能任务的已压减炼钢产能替代新增产能;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用于产能置换的594万吨炼钢产能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滨州市及沾化区现场检查搞形式、走过场,对庆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违规新增产能、违法生产生铁行为视而不见,查而不处。

油品监管严重缺位。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影响本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原省工商局、原省经信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还拒绝配合,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不合格油品通过非法加油点、流动加油车等渠道流入市场,是加剧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原因。

部分小企业集群污染情况严重。潍坊安丘市111家玻璃钢企业普遍生产工艺落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严重。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西泉河村12家石灰窑企业污染严重,群众投诉不断。东营市广饶县现有上百家汽车维修企业,部分企业VOCs治理设施形同虚设,废气直排。

督察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山东山绿起来,水清起来,环境美起来”的指示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对成品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深化化工园区整治,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护,加强海洋生态治理修复,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山东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山东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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