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3月28日电(记者董建国)福州市政府2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从29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通知明确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2017年内福州将筹集投放一批公共租赁房源,同时规划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17年市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1倍以上。
福州市要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福州市明确,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业主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必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必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此外,福州还将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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