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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脱贫攻坚,中央巡视组发现了哪些问题?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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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30 20:11:37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题:聚焦脱贫攻坚,中央巡视组发现了哪些问题?

  新华社记者朱基钗

  30日,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集中公布,接受中央巡视的26个地方、单位党组织的“体检报告”一并晒出,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贯彻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从2018年10月17日起开始陆续进驻,至2018年11月下旬,15个中央巡视组在26个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工作了1个月左右。

  在此期间,中央巡视组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再监督工作定位,扭住“责任”二字,盯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四个落实”,即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巡视反馈情况,中央巡视组充分肯定了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所取得的明显成效,充分肯定了广大扶贫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重要贡献。

  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

  精准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

  从反馈情况来看,被巡视地方和单位被普遍指出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不够精准”等问题。

  有的地方被指出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有偏差,产业带动脱贫机制弱;有的地方被指出一段时间急于求成,有的地方工作不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待加强;有的地方被指出聚焦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前热后冷,把握“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存在偏差;有的地方被指出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和搬迁进度滞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地方被指出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存在搞变通现象。

  同时,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制定脱贫攻坚配套政策措施不够精准,有的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一些扶贫规划方案制定滞后,配套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有的同志对打赢脱贫攻坚战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不充分,缺少攻坚克难精神。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中央巡视组在提出整改意见时,明确要求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进一步精准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

  省区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

  在巡视反馈中,不少地方被中央巡视组指出“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

  比如,有的地方被指出省负总责的领导体制不够顺畅,五级书记责任未完全压实;有的地方被指出“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还有差距,督促职能部门履责不够;有的地方被指出脱贫攻坚规划频繁调整,有的市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降格落实”、层层下卸。

  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有的地方被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缺少实打实的措施,执纪问责精准度不高;有的地方被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个别地方问责泛化;有的地方被指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深入;有的地方被指出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不及时。

  同时,一些地方被指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些地方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一些领域和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比如,有的地方被指出重痕迹轻实绩倾向仍然存在;有的地方被指出重形式轻实效、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被指出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数量仍然较多;有的地方被指出存在扶贫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一些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有的地方被指出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差距,有的存在“数字整改”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巡视组明确要求,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力度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中央单位需强化脱贫攻坚政治担当

  此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除了聚焦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13个省区市外,还对在脱贫攻坚中承担重要职责的11个中央国家机关和2家中管金融企业进行了“政治体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比如,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推动中央关于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不够有效;深入调研不够,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充分。

  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扶贫资金统筹管理顶层设计不完善,向“三区三州”政策倾斜力度不够;统筹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够,推动支持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有欠缺。

  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职业培训、就业促脱贫、民生保障等职能优势发挥不充分。

  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有关低保政策措施待完善,向贫困地区倾斜不够。

  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制定交通扶贫政策措施科学性不够,交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底,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不健全、养护机制不完善。

  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水利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不足,部分水利扶贫任务推进缓慢。

  在2家中管金融企业中,有的被指出扶贫贷款投放、认定、考核指标不够精准;对包括扶贫贷款在内的一些信贷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处置不力。

  有的被指出贫困地区服务网络依然薄弱,创新金融产品不积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不够,定点帮扶力度不够。

  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巡视组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门力量集中承担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体现精准要求,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扶贫领域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基层党组织是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扶贫干部是冲锋在脱贫攻坚战一线的“战士”,其作用发挥得好不好事关重大。

  此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聚焦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也发现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开出了“药方”。

  比如,有的地方被指出贫困村党的建设较薄弱,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足;有的地方被指出抓党建促脱贫力度不够,贫困地区引人、留人困难;有的地方被指出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因村派人不够精准;有的地方被指出对扶贫干部重加压、轻激励。

  同时,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选派扶贫干部未充分体现“尽锐出战”;有的中央单位被指出对扶贫干部选派统筹谋划不够、关心关爱不够。

  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巡视组对症下药,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优配强贫困地区领导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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