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1月10日电(记者齐雷杰)针对政商交往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亲而不清”和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拒商远商等“清而不亲”问题,河北省近日出台意见,明确要求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不得拉拢腐蚀、围猎领导干部。河北将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守法诚信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对有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在多方面给予限制。
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倡导非公企业负责人在政商交往中守商规、走正道,自觉抵制下列行为:给予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财物或好处;代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股份或有价证券;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在企业挂名领薪;拉票贿选,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政治荣誉和职务安排;干预和影响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公务执行;对公正执法的工作人员进行恶意打击报复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意见,河北将完善奖惩机制,对有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在申请贷款、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经济活动,在相关期限内不得授予企业负责人政治荣誉或给予政治安排。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有拉拢腐蚀、围猎领导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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