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发布我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记者了解到,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幅有一定程度下调。对此,专家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幅下调,不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
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
所谓企业工资指导线,是由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部门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是它是劳资双方协商工资水平继续增长过程中的一个参考指数。
今年河南省内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上线为12%,下线为3%,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围绕基准线确定企业工资增长幅度。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省人社厅建议,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又大幅度低于行业工资水平或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此外,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本省上年度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50%~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突破基准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全部职工平均工资200%的,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时不得突破基准线的80%;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省上年度全部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省人社厅同时要求,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要切实提高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对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地区或行业工资水平、经济效益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低于下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尽力保障职工收入稳定增长
2015年7月,省人社厅曾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当年河南省内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为18%,下线为3%。与之相比,今年我省企业指导线上线和基准线有所下调,而下线保持持平。
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幅下调,意味着工资将有什么变化?对此,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下调指导线增幅,只能说明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但绝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进一步来讲,只要三条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的。
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包括我省在内,各地工资增长幅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最低工资调整也趋于稳慎。对此,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对于过去,中国人工成本上升,至少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从工资的角度来考虑,确实有一个怎么去引导的问题,既要尽力保障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又要控制人力成本的过快增长。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也说,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人工成本上涨较快,企业压力加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工资指导线指导劳资双方合理协商合理安排工资增长,是符合相关原则以及现实需要的。如果工资增长高于物价增长,百姓的实际工资收入按这个指导线去协商、执行的话,那么实际工资水平是不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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