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现场留下的字条 高飞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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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担当
小学生剐蹭汽车后留条道歉车主人致电表扬后婉拒赔偿
核心提示丨汽车停在路边被人不小心剐蹭,有的肇事者会一走了之,给车主留下的只有抱怨和无奈。4月19日,鹤壁一位车主的爱车被剐蹭后,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十分感动,因为肇事者是一名小学生,这个可爱的孩子在现场留下了一张带有自己家长联系方式的字条,表达歉意并愿意赔偿。此事在网络传播后,感动众多网友和市民。
事件|爱车被剐蹭,不仅没抱怨反而感动不已
“昨天早上有位小学生骑车上学途中不小心把我的汽车剐蹭了,还留了张字条道歉,孩子做法让我很感动,车不用孩子赔。”4月20日上午,鹤壁市淇滨区的冯先生向大河报记者讲述他收获的一份感动。
据冯先生介绍,4月19日上午他将车停在鹤壁市淇河路路边停车位上去办事,9点左右准备开车离开,隐约看到车位处有一个字条,拿起一看,上面写着:“我是嵩山小学某班的一名学生,是我不小心把您的车碰坏了,十分抱歉。”字条还留有家长的电话联系方式。
冯先生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车被这位“小肇事者”不小心剐蹭了一下,车后尾保险杠上有一块不大的碰痕,车漆有些掉落。“孩子留字条这个暖心的举动让我非常感动,当时就决定不用赔偿。”冯先生想去学校把字条还给孩子,并当面对孩子进行表扬,由于是上课期间,这一想法没有实现。
随后冯先生特意拨打了孩子留下的家长联系方式,告诉孩子母亲这一件事,并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不用赔偿,同时对这位母亲的教育方式和孩子品质赞不绝口。
回应|犯了错误就要勇于承担
事件发生后,记者在淇滨区嵩山小学见到了这位名叫小豪(化名)的“小肇事者”,今年12岁的他,戴着眼镜,高高瘦瘦的,给人一种小男子汉的感觉。
据小豪介绍,他那天早上骑车上学,由于道路施工,他一不注意撞在了停靠路边的黑色私家车上。当时他看到车里没人,又因急着上学,便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写上了自己的信息,表示道歉并愿意赔偿,并留下了他母亲的电话,希望车主能联系到。
“当时就想着要去上学,不能一直在那等着车主,就留了字条,妈妈经常教育我,犯了错误就得勇于承担。”小豪对记者讲述自己内心当时的想法,并表示想见一见那位车主叔叔。
据小豪的班主任耿老师介绍,小豪在班上学习成绩一直优秀,平常在班上就勇于承担,从来就不说谎话,还乐于帮助同学,小豪的这个举动她一点都不意外。“小豪只是把这种诚实、勇于承担责任的品质发扬了出去。”
声音|被这位小学生做法感动,为他点赞、向他学习
“是一个有家教、有修养的好孩子!”“家庭和学校的德育工作绝对满分,这位孩子的做法,与家长、老师平时的教育是分不开的,为他们点赞。”“这才是文明社会的文明人,有教养,有素质,传递正能量。”事件在网络上传播后,便得到了当地市民和网友们的好评,绝大多数网友都赞扬这位小学生是个诚实、有责任心和担当的孩子。同时也对这位车主的做法表示认同,“通情达理,好人的典范”。网友们赞赏他们的时候,还纷纷表示要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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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责任
事故现场俩肇事车主留电话缘于交警要求后双方都配合
核心提示丨4月20日早上,一条微博在网络热传,称当天凌晨,一辆货车与一辆轿车在郑州市经开十四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发生事故,随后冲撞了路边停放的10辆轿车,导致连环追尾事故。事发后,双方车主给每辆车上都留下字条,表示愿意赔偿受损车辆,不少车主也接到了肇事车主发来的短信。
该消息在微博上传播后,网友纷纷留言,对肇事司机勇于负责的行为点赞。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怎样呢?大河报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事发】货车、轿车深夜相撞,路边10辆轿车遭殃
事发地位于郑州市经开十四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东侧路南,20日上午记者来到时现场车辆均已被拖走。从网友发布的现场视频来看,被撞击的都是夜间停在路边的私家车,一辆接一辆车头撞车尾,多数车辆都是前后保险杠被撞坏,其中一辆黑色尼桑轿车受损比较严重,车头被撞掉一半,右前轮几乎脱落。由于事发深夜,受损车主都是在天亮后才发现爱车受损的,此时现场早已没了肇事车的踪影。
不过让人感到暖心的是,现场每辆车车窗上都贴有两张字条,是肇事的两位车主分别留下的,大概内容是:您好!昨天夜里我碰到了你的车,我已经报警,你去修车,修了车给(跟)我联系:1551677****。现场不少车主按照字条拨打电话,对方承认肇事,还发来短信,告知其所在保险公司理赔经理的电话,让受损车主直接报出车牌号,然后就可以去修车,之后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记者随后联系了其中一位肇事车主张先生。据张先生介绍,事发时间大约是19日晚11点半左右,当时他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经过该交叉口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大货车突然冲出,他的车被撞得180度调头,大货车失控继续往东冲出100多米,撞到了路边停放的10辆车。
“当时没有路灯,这个路口也没有信号灯,漆黑一片,视线非常差。”张先生说事发后,他和对方司机先后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受损车辆上的字条,也确实是他们双方留的。
“不管怎么着,是我们两个撞车了,人家车停在那儿好好的,受到了牵连,我留个条,也是方便人家后续联系我。”张先生表示自己的车有全险,随后他把保险理赔经理的电话告知了受损车主。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另一位肇事车主闫先生。对于这起事故,闫先生不愿意多说,只是透漏他目前正在配合警方处理事故,另外他所开的大货车没有全险,他需要承担一部分赔偿。
【交警】现场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民警要求双方司机留下字条
20日上午,记者就此致电郑州交警四大队,一位民警介绍,该起事故发生在4月19日23时48分许,事故原因为:在无信号灯的路口(经南三路与经开十四大街交叉口),北向南行驶的豫A牌照朗逸轿车与西向东行驶的豫A牌照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双方应负同责。
由于事发时为深夜,周围路边有不少车辆临时停放,事故发生时,双方车辆都失控撞向路边停放的车辆,造成共计10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但每车车损不太大,且无人员伤亡,现场民警使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处理。为确保受损的车主能够在第二天及时索赔,现场民警要求肇事双方司机给每辆车上都留下字条,双方司机积极配合,在每辆受损车辆上留下字条。
对于受损的车主,民警表示,可以先去交警四大队拿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联系肇事车主的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修车,之后找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
在现场采访中,附近的不少居民都提出质疑:发生事故的这个路口,每天的车流量非常大,但是这个路口却一直没有信号灯。
记者随后也致电郑州交警八大队咨询,该队民警解释说,信号灯的设置需要由郑州交警支队科研所决定,他会将情况反映给科研所,由科研所进行现场实际勘查后决定。(记者谷武民 丁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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