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受贿一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靳绥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8年,被告人靳绥东利用担任河南省安阳市副市长、市长,中共安阳市委书记,河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提高项目容积率、亲属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4.375243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靳绥东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靳绥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靳绥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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