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团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决定草案和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等。记者 袁永红 摄
3月14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团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决定草案和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等。
代表团团长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布小林、王君、王莉霞、呼尔查、廉素、云峰、乌日图、刘俊臣、常军政、梁铁城、胡毅峰、马永胜等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将上述各项决议草案、决定草案和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等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李纪恒在讲话中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在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期间,我区各位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踊跃发言、献计献策,充分反映全区各族人民的意愿和心声,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纪律规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体现出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出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担当,展现出良好的会风会纪和形象风貌。
李纪恒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区各位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向大会提出了一批很好的议案和建议,在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同时,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自治区发展全局、关系全区各族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作用。4年来,大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始终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纪恒强调,人大代表既是崇高荣誉,也是神圣职责;既要在会议期间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也要在闭会期间担当作为、贡献力量。各位代表回去后,要结合参会的感受体会,立足自身的工作岗位,积极宣传宣讲、带头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大会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上来,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记者 刘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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