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交通警察的职责之一是维护交通秩序、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说,他们是交通安全的守卫者、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者。
然而,总有少数人,置自己的职责使命于不顾,做出一些违反法纪的事。
7月5日,一则曝光石家庄市裕华区交警“索贿撤销酒后罚单”的消息在网上成为热点。举报人高某称自己5月13日凌晨喝了一瓶啤酒,驾车时被正在夜查的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裕华区交警大队民警赵某等人拦下,在未安排吹气检测酒精的情况下,他被辅警带去医院抽血检测;随后,血液鉴定结果还没出来,赵某就向其开具了手写的酒后处罚单。事后,辅警刘某和担任石家庄市公安局领导司机的李某以“可以将血样换掉”并撤销处罚为由,向高某索要了43000元。
高某与刘某的微信转账记录
据媒体报道,在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纪委收到高某的举报信后,李某、刘某已将索要的43000元还给了高某。
7月6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其官方微博“石家庄交警”上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高某是因“拒绝接受呼气酒精测试”才被送往医院进行血样采集的;经医院鉴定,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23.6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高某为逃避法律制裁,找到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司机班驾驶员李某某(劳务派遣人员)、裕华交警大队辅警刘某某(劳务派遣人员),李、刘二人谎称能为高某撤销醉驾处罚,向高某索要钱财,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发布的情况通报
“对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无论是民警还是辅警,都将依法严肃处理。”石家庄市公安机关在通报中表示,将秉公执法、严格办案。
从高某的举报信息和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通报的信息中,可以发现还有一些疑点有待明确。比如,高某称自己是“在未安排吹气检测酒精的情况下”被安排去做血检的,通报称因他“拒绝接受呼气酒精测试”才安排他去做血检;高某称血液鉴定结果没出来民警赵某就开了处罚单,而通报则没提及此事;高某称,李某以“跟裕华区交警队苏队长以及执勤民警赵某沟通好了,可以撤销(处罚)”为由向他索要2万元,刘某以“可以将血样换掉”以及“请交警队几位办事的交警唱歌喝酒”为由分两次向他索要3万元(实际给了23000元),通报却并未提及赵某、苏队长等人是否参与索贿;高某对被检血样是否是自己的有疑问,通报则未回应此疑问。如此种种,都有待石家庄市公安机关以及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李某、刘某等人是否真有能量调换血样、颠倒黑白,赵某、苏队长是否参与此事,目前都还不得而知。不过,劳务派遣人员李某、刘某打着领导和民警的幌子索贿这事,足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临时工”胆子真大;二是,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对“临时工”的管理还不到位。
高某酒后驾驶,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违法而不伏法,反而企图行贿来消除违法证据;刘某、李某身为公安系统内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刘某,本该是对酒后驾驶“亮剑”的人,却借机向违法者索贿,不仅触犯了法律,还为公共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而那些疑点,也是公众想知道的,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更为详实的通报。(央视网评论员 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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