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题:减负不是减担当减作为
新华社记者梁建强
今年3月中办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多地出台了有针对性的减负措施,有效为基层干部松绑减压。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减负绝不是减担当减作为,对于个别地方出现少数干部拿“减负”当挡箭牌、不担当少作为的情况,应予及时纠正。
推行减负举措,为基层带来了全新气象。文件和会议大幅度精简,检查考核和上报材料大幅减少。但一些错误苗头尤应警惕。有的地方借“减负”之名,对应尽之责、应抓之事降低标准、放松要求;有的干部,把“减负”当作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追求个人安逸、漠视群众利益;还有的干部,把“减负”等同于压减任务,拈轻怕重、推脱卸责,导致“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依旧难办”问题久治难愈。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多起案例,直接涉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有的问题长期存在、久拖不决,有的问题反复出现,甚至边整治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基层减负,绝不是减担当、减作为。减负的核心要义,在于“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进而,把时间和精力更多用于干事创业、推动发展。落实减负,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破解“文山会海”“责任甩锅”“过度留痕”等只重形式、不重实效的问题,而不是减掉应有的岗位职责、降低工作要求。
做好基层减负的“加减法”,需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减去的是形式主义痼疾,加上的应该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切实践行。减负之后,轻装上阵,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更需要主动担当、奋发有为、更多作为。要切实防止和纠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以及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等问题,真正把减负带来的获得感,更多转化到务实为民、尽职尽责的行动之中,转化到推进工作、助力发展的实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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