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从宁夏物价局获悉,根据宁夏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宁夏物价局按照城乡同水源同价的原则,确定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价格为0.70元/立方米。终端水价由相关市、县按照定价权限制定。
据了解,自2012年开工建设的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历经五年于2016年10月8日全面建成通水,从根本上解决了固原市原州区、彭阳县、西吉县、海原县4县区的44个乡(镇)603个行政村113.53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水价是该项工程的“最后一公里”,社会关注度高。
为了切实发挥该工程的效益,按照相关会议精神,自治区物价局根据工程的设计报告和相关批复,开展了水源成本测算工作,并制定了水价方案。同时,通过建立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每年财政预计补贴2304万元,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记者 王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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