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月25日电 题:不法中介套取住房公积金收高额费用,有的帮人骗提结了不下10次婚!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付光宇
日前,天津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抓获5名不法中介人员,2名涉嫌骗提的职工被刑事拘留。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在有的地方,一些不法中介张贴广告、伪造假证,骗提公积金已经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不法中介收取高额手续费,有的甚至高达30%—40%;有的帮人骗提公积金结了不下10次婚。
发广告、造假证,套取公积金形成“黑色产业链”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涉及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不法中介围绕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从张贴非法广告,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骗提职工,再到伪造印章、制作假证,已经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在全国多地,中介骗提公积金的违法广告已经成为公害。自去年9月底以来,住建部向中央网信办移交网络违法广告线索127个。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共组织清理重点区域的底商、门脸、街道外沿等各类牌匾违法广告351个,印刷广告6988个。
不仅如此,随着近年来共享单车的火热,一些城市大街小巷投放的海量自行车成为中介的“目标”,在车身上张贴有“提取公积金”字样及联系方式的小广告。
在骗提公积金的过程中,一些不法中介往往伪造各种证件。天津此次专项行动中调查核实,王某某、董某、宋某某等3名职工通过不法中介伪造离婚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虚假婚姻关系证明文件,通过使用虚假资料骗提了住房公积金。
业内人士介绍,不法中介帮人骗提公积金,往往收取高额费用。根据金额和具体情况收取的手续费,有的甚至高达30%—40%。
据了解,在有的案件中,骗提职工甚至成为“黑色产业链”中的一环。在天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王某某,经查已不是第一次参与其中,有协助套取的嫌疑。
“想套取的一般都是那些买不了房,又有公积金的,尤其是手头急需用钱的职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的是家里人做生意亏了需要还债,有的是借了高利贷着急用公积金去“填窟窿”。
部门间数据不共享、地区间政策不统一留下套取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套取公积金“黑色产业链”的背后,是当前各地、各部门政策、制度不统一、协调,给不法分子留下了空子:
——部门间信息数据不共享。据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介绍,不少地方公积金管理部门与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数据没有联网共享,在甄别筛查婚姻关系、购房信息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有的职工不满足相关条件,想提公积金提不出来,一些中介就会利用自己手中有贷款的房子,让职工与其假结婚进行套取。”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执法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取自己或者配偶的公积金,有的中介人员就帮人制作假的结婚证通过虚假的婚姻关系进行骗取,有的为了帮人骗提,结了不下10次婚。
——地区间购房、公积金等政策不统一。在一些不限购的地区,有的中介利用某套房屋让职工买完再卖,反复交易来帮人套取公积金。这类行为不以购房居住为目的,只是为了套取公积金。
还有的中介钻地区间提取政策不统一的空子。比如,北京不允许外地人在京离职后直接提取公积金,而天津则规定外地职工离职离开天津后,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余额提现。职工王某就利用城市间的政策差异,通过中介把北京的公积金转移到天津来,再转走进行套现。
疏堵结合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属性,骗提、套取行为对其他正常缴存职工来说是一种伤害,也不利于保障资金安全和管理秩序。在监管上一方面应从前端打击违法广告,净化网络环境;另一方面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政策,不断挤压违法行为的空间。
“以前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执法权,只能对制作假证件环节进行打击,对于骗提职工只能令其退回钱款,法律上缺乏约束力和震慑力。”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行政执法管理科科长张大伟表示,新修订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骗提、骗贷等行为明确为违法行为,可以进行立案处理,对于骗贷还设置了处罚权,这让我们的专项行动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治理效果。
“政府部门数据联网共享是堵住漏洞的有效途径之一。”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李昱表示,天津公积金部门和民政部门已联网,目前已实现在业务办理柜台直接审查,力争今年能够实现录入信息自动比对。此外,还应加快推进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联网,尽早实现与公安、社保、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
业内人士建议,对于利用城市间差异化政策进行异地套取的行为,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公积金相关政策,来补齐“地域差”,避免各城市陷入“单打独斗”进行治理。
张大伟建议,未来公积金相关政策应向新城市人口倾斜。对于那些在当地不买房或买不起房的职工,有住房需要但公积金又用不上,可考虑完善公积金政策支持租赁住房。“把钱用上,也就不再想着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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