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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南矿产开发生态破坏严重 矿井水违规直排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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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30 13:42:54

原标题:中国发布 | 甘肃甘南矿产开发生态破坏严重 矿井水违规直排最终流入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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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实业公司矿井涌水直排格萨尔河。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中国网8月30日讯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7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夏河县矿山整治修复工作开展现场督察,发现甘肃玛曲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实业公司)、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等企业不按规划开采、弃渣乱堆乱放、废水乱排污染环境等问题较为严重,矿山整治修复工作进展迟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矿区采场、堆场、弃渣场管理混乱 矿井水违规直排

  督察组来到玛曲县最大的国有金矿采选企业黄金实业公司,进入矿区就看到约50米长的矿石运输通道两侧到处抛撒着矿石,原有围挡设施基本破损毁坏。数十处弃土弃渣沿山体随意堆放。采矿区满目疮痍;地下开采产生的大量废弃矿石、渣土随意堆放。2019年7月卫星遥感监测分析显示,该矿贡北、格尔珂等2个采矿区裸露面积达93公顷,弃石弃渣等堆场、排场裸露面积约49公顷。

  督察还发现,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将选矿废渣临时堆放于没有任何防渗措施的厂区空地和道路两旁,在督察进驻前才开始转运至尾矿库,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还有约15万吨废渣没有完成转运。玛曲县金玛选矿有限公司以停产时间长为理由,疏于管理,长期将弃土弃渣随意堆放在厂内空地和沟谷之中,尾矿库排土场大面积裸露,未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督察发现,黄金实业公司1号、2号矿洞的矿井涌水通过两根30-40厘米粗细的水泥管道排入Ⅱ类水体格萨尔河,最终流入黄河,每天排放量约1000余立方米。

  矿区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建设管理不规范

  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下方有多处渗漏点,经采样监测,汞、砷分别超标285倍、6倍;尾矿库监测井水位异常升高。对黄金实业公司新尾矿库雨水和渗滤液收集系统检查发现,雨水收集池中水样砷、汞、铅浓度分别为830微克/升、44.3微克/升和8.85微克/升,明显高于该地区地表水本底值,表明渗滤液已进入雨水收集池。同时,对该矿尾矿库地下水9号观测井水质监测分析,汞浓度超过Ⅲ类水质标准19.7倍。

  环评批复要求黄金实业公司建设13000立方米应急池,但该矿仅建有7000立方米应急池,且现场检查时池内存满选矿废水,应急功能丧失。玛曲县金玛选矿有限公司将应急池与尾矿库渗滤液池连通,应急池中长期存有渗滤液,无法发挥应急作用。

  2016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曾收到群众多起投诉举报,反映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规模露天开采,使用氰化物堆浸提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但至今已过去两年,堆浸渣的污染问题仍未解决。此次检查还发现,该矿堆放的废渣总量约900余万吨, 其中堆浸渣约400余万吨,形成了长520米,高度为4米到50米的渣堆,堆浸渣场西南侧不稳定斜坡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且西南侧的截洪沟建设、防渗膜铺设等工作尚未开展。

  从督察情况看,甘南州和玛曲县、夏河县保护为发展让路的情况依然存在。州政府在推动解决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上不坚决、不彻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缓慢。省、州自然资源部门对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主体责任督促不力。相关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心存侥幸、等待观望、得过且过,致使矿山采选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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