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布鲁塞尔7月18日电(记者帅蓉)欧盟委员会18日宣布,由于谷歌采取“非法限制措施”以加强其在搜索引擎方面的主导地位,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欧盟委员会决定对谷歌处以43.4亿欧元(约合50.6亿美元)罚款。
欧盟委员会表示,自2011年以来,谷歌采取的三种做法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其一,谷歌以“非法捆绑”方式向设备制造商提供其应用程序和服务,如要求设备制造商预先安装谷歌搜索和Chrome浏览器,作为使用智能手机应用商店Google play的条件。其二,谷歌使用“非法财务激励”措施,使某些大型移动网络运营商和设备制造商预装谷歌搜索程序,而非其他竞争对手的程序。其三,谷歌阻挠有意预装谷歌应用程序的设备制造商使用任何未经谷歌批准的“安卓分支”系统。
欧盟委员会认为,谷歌以上三种行为构成了谷歌整体战略的一部分,以巩固其在互联网搜索中的主导地位,剥夺竞争对手在搜索引擎上与其展开竞争的可能性。此外,谷歌还在更广泛的移动领域损害竞争和进一步创新。
欧盟委员会要求谷歌在90天内以有效方式终止其非法行为,否则谷歌每日将面临最多相当于谷歌母公司“字母表”全球日均营业额5%的罚款。
当天,谷歌方面表示将对欧盟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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