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媒报道,30日,美国司法部在法庭上公开表示,对控诉哈佛在招生过程中歧视亚裔的官司表示支持。据报道,此案结果可能会对高等学府未来的招生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该案将于10月份在波士顿进行审判。
据报道,美国司法部在30日一份法庭文件中声明:“记录证据表明,与包括白人申请人和其他种族少数群体的申请人相比较,哈佛大学基于种族的入学招生程序,对亚裔申请人的处理显然不利。”
司法部的文件中还表示称,“此外,证据表明,哈佛没有提供有意义的标准,来进行种族方面的评判和考量。其模糊使用的'个人评级'会损害亚裔申请人的入学机会,并可能导致他们受到种族偏见的影响。(哈佛大学)参与非法的种族平衡、从未认真考虑中立的替代方案,而是在这45年多的时间里,坚持通过种族评判来做出录取决定。”
此前,哈佛大学已否定了它对亚裔学生人数设置上限的说法。招生官员称,他们会考虑申请人背景和各个方面,以及他们为学术环境做出贡献的能力。
报道称,哈佛大学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对司法部力挺持有“重复的带有误导性和空洞的论点”的控诉方感到“非常失望”。其声明中写道,“哈佛不会歧视任何团体的申请人,并将继续大力捍卫每所大学的合法权利,将种族视为大学入学中的一个评判因素是最高法院一直坚持了40多年的。”
据悉,美最高法院允许大学考虑将种族纳入申请考量,但是必须仅限于以促进多样性的目的,且应及时加以限制。大学也有责任对外表明为什么他们对其采用种族的考虑是恰当的。但在哈佛大学的案件中,司法部官员表示,哈佛尚未解释其是如何在大学申请中采用种族的考量,也没有采用有意义的标准来限制其使用。
据美司法部长塞申斯说:“没有任何一个美国人应该因为他们的种族而被拒绝入学。”塞申斯认为学校使用“个人评级”,其中包括高度的主观因素如“好人”或“受欢迎程度”,可能造成对亚裔美国人产生偏见。塞申斯表示,哈佛大学对亚裔美国申请人的个人评分要低于对其他学生的评分。
而哈佛大学则辩称,“学院和大学必须拥有自由和灵活性,以此来建设一个对学生的学习体验至关重要的多元化社区,哈佛很自豪今天能够和许多持有相同立场的个人和组织站在一起。”
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入学”(SFFA)主席布鲁姆表示:“我们在未来还将继续期待,我们会收集到针对哈佛大学对外篡改和杜撰其陈述词的更多严重的证据。”
7月30日,代表156个亚裔组织,美国亚裔教育联盟曾联手美国亚裔法律基金会提交陈词,反对哈佛大学对亚裔孩子的录取歧视,支持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起诉哈佛大学。其实,2014年“学生公平入学”组织就发起了诉讼,起诉哈佛大学在录取过程中歧视亚裔做法。该组织认为,基于种族的录取政策是违反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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