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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福建 交出绿色答卷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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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3 17:19:22

  编者的话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福建、江西、贵州被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两年过去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得怎么样了?本版从今日起推出系列策划“美丽中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关注这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展,总结积累的宝贵经验。

  2017年福建全省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95.8%,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2%,森林覆盖率65.95%、保持全国首位……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两年来,福建大胆探索,交出了一份绿色答卷。

  尝试探索难度大、确需先行试验的制度

  走进南平市光泽县审计局办公室,打开电脑里的光泽县自然资源审计系统,各乡镇林业、水资源、土地、生态保护红线、大气等指标一目了然,从变化趋势分析图、审计对比分析图可以看出各生态指标的变化。 光泽县审计局局长黄世牛介绍,2016年8月,光泽县在全省率先试点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当地各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接受生态审计,“数据平台与各部门对接,实时更新,可随时发现情况,各级干部感受到绿色‘指挥棒’带来的压力逐步升级”。

  夯实环保职责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是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确定的重点任务之一。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定位有4个: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的先导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行区、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示范区、绿色发展评价导向的实践区。

  据了解,方案选取难度大、确需先行试验探索的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等六大方面任务;方案还要求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如继续推广水土流失治理的“长汀经验”,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等。

  两年过去了,据统计,目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确定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已有37项形成改革成果(还有一项在实施中):福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组建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建成生态云平台,实现对全省生态环境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和实时全程监测;落实网格员3.6万个,将环保监管执法延伸到最基层;推进生态司法专业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司法机构全覆盖等。

  6月27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会在福州举行。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表示,福建省的目标是,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到2035年,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活力,守护蓝天碧水

  炎炎夏日,福州永泰县云水谣景区内游人如织。山多地少的永泰县,曾经各项经济指标在全省靠后,戴着贫困县、落后县的帽子。经过调研,永泰县选择了自己的发展道路:把握生态环境优势,勾勒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蓝图。永泰县先后否决了数十家有意向入驻的涉污企业,一批环境友好型、高附加值的新兴战略产业落户当地。如今,永泰县经济发展增速位居福州市前列。

  “我们坚持把试验区建设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引导产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环境友好、集约高效的基础上。”福建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林向东介绍,一方面,提升传统产业绿色化水平,2017年全省取缔“地条钢”产能535万吨,完成煤炭去产能244万吨,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4.5%;一方面,培育绿色发展新引擎,2017年全省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5%,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43.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既要生态环境“高颜值”,也要经济发展“高素质”。通过探索试验一批关键制度,福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活力,守护蓝天碧水。

  2014年起,福建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在8个试点行业推广的基础上,2017年起在所有工业排污单位全面实施排污权交易,目前累计成交额突破9亿元。

  “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的市场机制,尤其是建立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是福建排污权交易的关键环节。”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企业间的自主交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使企业从“要我减排”转变为“我要减排”。

  林向东表示,不止排污权交易,福建还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将具有福建特色的林业碳汇纳入市场交易;同时,推行第三方污染治理、城乡环保基础设施一体化投资运营等市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模式,吸引各类专业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建设运营。

  创新机制,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双赢

  高温未退,三明市建宁县溪口镇高圳村的一座果园内,果园主人陈春花忙着为果树施肥。“多亏了新政策,我用300亩果园进行抵押,获得20万元贷款,解了燃眉之急。”陈春花说。陈春花说的新政策,是三明市林业金融创新的“福林贷”。

  “林改后,三明农民分到的林子人均不足10亩,还不是集中连片的,这种零星分散的小额林权处置较困难,金融部门想贷却不敢贷,林农需要贷款却贷不到。”三明市林业局林业改革科科长谢锦斌介绍,2016年底,三明市林业局与三明农商银行合作,推出普惠林业金融新产品“福林贷”,“由村委会牵头设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贷款林农按一定比例交缴保证金,由林业合作社为林农提供贷款担保,林农以其同等价值的林业资产作为反担保申请贷款”。

  2017年,《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大中型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截至2017年底,福建绿色信贷和绿色非信贷融资余额达2426亿元,同比增长21.5%。

  为了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当地类似的创新之举还有很多——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全省12条主要流域建立资金筹措与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受益程度挂钩,资金分配以水环境质量为主要依据,统一规范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近3年累计投入补偿资金近35亿元,大部分补偿到流域上游欠发达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

  制定实施农村污水垃圾整治提升三年工作方案,目前所有乡镇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78%的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有效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间的矛盾,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的双赢,目前已完成试点面积约23.6万亩,林农直接受益超过3.5亿元。

  链接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承担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试验的综合性平台,鼓励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就一些难度较大、需先行探索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开展先行先试。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同时印发的还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点探索内容包括: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主体功能区制度等难度较大、需要试点试验的制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制度;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的制度;实现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如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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