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映通讯员管庆义石建杰)记者4月20日获悉,濮阳县给驻村第一书记划下“红线”,不能胜任者将予以召回,三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濮阳县为实施精准扶贫,在县直单位选派了226名党员干部进驻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村任第一书记,确保精准脱贫不落一人。为防止个别人出工不出力,身处脱贫攻坚一线不作为,影响如期脱贫大局,该县制定了《濮阳县驻村第一书记召回制度(试行)》。
该制度规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即:不按规定驻村,不履行请销假手续。随便脱岗的;缺少农村工作经验,能力不足,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态度敷衍,责任心不强,工作任务推进缓慢不达标的;违反规定、盲目决策,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无视工作纪律,违反廉洁规定,群众意见大的;不服从乡镇党委工作安排,推诿扯皮的;多次被脱贫攻坚督查局通报批评的,按照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直至召回撤换。
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被召回撤换的,三年内将不得评先评优;属于培养对象或后备干部的,取消其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对于被召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单位,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单位一把手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转岗。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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