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赵恩泽) “正确处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坚决抵制‘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矢志不渝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说。22日上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举行,郭声琨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政法领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上。一是从实现基本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高品位物质文化生活转变,不仅希望吃饱、穿暖、住好,而且期待食品更安全、生态更美好、服务更均等、社会更和谐。二是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理满足转变,不仅希望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而且期待个人尊严、情感得到更多尊重,隐私、名誉、荣誉等人格权得到有效保护。三是从注重现实安全向同步追求长远安宁转变,更加关注改革发展大局、民主法治建设,期待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公正可期的良法善治,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更高要求,希望对自身发展有更长远的预期和更持久的信心。四是从单纯的个体受益向同步追求社会事务转变,更加关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更加重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社会事务参与意愿强烈,希望在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中更好的实现人生价值。
会议要求,政法队伍要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坚持民意导向,把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作为奋斗目标。
会议指出,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处理解决问题防范好政治风险。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政法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政法队伍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坚决抵制‘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矢志不渝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政法机关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重任。要严格执法履职,坚决杜绝运动式执法,提升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完善执法司法运行体制,改进执法司法方式,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要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历史性变化,更好发挥法治在稳定预期、激励创新方面的重要功能,完善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促进公平竞争、鼓励诚实守信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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