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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江歌日本遇害 律师:嫌犯死刑可能性不大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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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5 08:04:32

  原标题:江歌案代理律师:疑犯否认预谋杀人

  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遇害,嫌疑人陈世峰是否预谋杀人影响量刑;嫌疑人曾就读大学发微博哀悼死者

  近日,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遇害一案引发关注。昨晚,江歌母亲代理律师、日本大江洋平法律事务所律师大江洋平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嫌疑人陈世峰虽然承认杀害江歌,但否认是有预谋。而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是否预谋杀人影响量刑。

  律师

  嫌疑人死刑可能性不大

  2016年11月3日,24岁的江歌在日本租住处遇害。同年12月14日,日本警方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据了解,该案将定于今年12月11日在日本东京开庭审判。

  大江洋平表示,自己于2016年11月28日受江歌母亲委托,正式代理此案。起初,嫌疑人陈世峰保持沉默,后承认杀害江歌,但否认是有预谋的。

  据了解,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是否有预谋地杀人,在量刑上存在差异。大江洋平透露,目前对方辩护律师则在为陈世峰做不是预谋杀害江歌辩护。另外从遇害的人数等实际情况来看,嫌疑人陈世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昨日,华侨大学微博证实陈世峰系该校毕业生。微博截图

  华侨大学

  陈世峰行为令人震惊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杀害江歌的嫌疑人陈世峰是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学生。昨日下午,华侨大学官方微博发文称,经核查情况属实,杀害江歌的嫌疑人陈世峰是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13届毕业生。

  通报中指出,陈世峰于2009年入读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学习成绩中等,2013年毕业,随后前往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在校期间,陈世峰曾与同学发生过纠纷,经老师批评教育,双方达成和解,陈世峰当面向对方道歉。陈世峰的行为令人震惊,江歌的遇害令人痛惜。校方对江歌遇害表示深切的哀悼,对江歌家庭的不幸表示亲切的慰问。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法律伸张正义。

  11月13日,江歌的母亲通过微博表示,正在日本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微博截图

  ■ 对话

  “陈世峰可能被判20年或无期”

  昨晚,新京报记者对话江歌母亲的代理律师、日本大江洋平法律事务所律师大江洋平。他介绍了江歌案相关的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新京报:你是何时接到江歌母亲委托,代理江歌遇害一案的?

  大江洋平:正式委托是2016年11月28日,之前也与江歌母亲见了两三次面。当时陈世峰已经被警方逮捕,只是还没公布,罪名是恐吓刘鑫,与江歌遇害无关。因为我此前做了很多中国人在日本犯罪或受害的案子,通过与江歌母亲沟通,觉得很悲惨,想要尽一份力。

  新京报:决定代理后做了哪些工作?

  大江洋平:为了正确地了解案件情况,我开始与负责的检察官交涉,申请看所有卷宗,然后再跟嫌疑人陈世峰的辩护律师沟通。

  新京报:陈世峰的辩护律师打算作何辩护?陈世峰认罪了吗?

  大江洋平:嫌疑人最开始保持沉默,后来承认杀害了江歌。2016年12月14日,警方对嫌疑人陈世峰以杀人罪正式起诉。不过,虽然陈世峰承认杀害江歌,但他否认自己是有计划和预谋的。在供词中,陈世峰说杀害江歌的刀不是自己事先准备的,而是江歌携带在身上的。

  目前他的辩护律师就是在做这个方向的辩护。因为在日本,是否有预谋和计划地杀人,在量刑上是有区别的。比如嫌疑人因杀人被判15年,如果证实是有预谋的,可能就会被判20年。

  新京报:从案发到庭审,为何持续了一年多?

  大江洋平:江歌这个案子是有陪审员参加的庭审。在案发及嫌疑人被起诉后,会由国家挑选普通民众担任陪审员。从选拔到让他们了解案情,是需要花些时间的。正式庭审就是由3名法官和6名陪审员组成,决定审判结果。

  新京报:江歌母亲此前发起签名活动,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你对接下来庭审结果作何预判?

  大江洋平:作为江歌母亲的代理律师,我会尽全力为她的诉求做准备。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嫌疑人陈世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一个最大理由就是遇害人数。通常来说,遇害人数达到两三个及以上,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会更大。我预测,接下来的庭审可能会判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或者无期。

  新京报:距庭审还有不到一个月,接下来要做哪些准备?

  大江洋平:接下来的话,还是会继续跟检察官沟通开庭内容,以及与江歌母亲商量庭上要说的东西。江歌母亲希望陈世峰被判死刑,我们这边也会尽全力去准备。

  追问1

  案件为何在日本审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本案中,受害人江歌和嫌疑人陈世峰均为中国人,为何案件会在日本开庭审理?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国际刑法专家黄风表示,嫌疑人陈世峰已在日本受到刑事追诉,“如果要让他回来,需要依靠中日间的司法合作,将其引渡或遣返回国。但这个程序目前没有提起,而且一般来讲,日本方面可以案件正在审理为由,拒绝中国的引渡请求。因为要在日本受审,中国司法机关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实际控制,目前无法行使管辖权。”

  此外,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嫌疑人陈世峰与被害人江歌虽同为中国人,但仍要依据日本刑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追问2

  “请愿活动”会影响判案吗?

  今年8月,江歌母亲赴日发起请愿署名活动,请求法院判决陈世峰死刑。就此举对案件审判是否会产生影响,曾在日本学习法律、目前从事日本方面诉讼的魏旻表示,这属于江母个人方面的努力行为。届时法官会收到她的签名申述,但对判案影响不大。“日本的法官相对独立,不容易被舆论左右。”

  黄风也认为,这属于案件当事人亲属个人的意愿表达,江母有权利表达意愿,但法院司法审判要保持独立性,特别是刑事审判要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认定。

  从事日本刑法研究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泽善则谈到,日本法院很重视民意,请求民众支持、署名可能会在法院判决中起到很大作用,“在一些案件中,如果杀人情节恶劣,百姓请求严惩凶手,法院判决时会考虑进去。”

  追问3

  嫌犯如获刑能否回国服刑?

  陈世峰如果未被日本法院审判死刑,刑满回国后,中国法院能继续追诉吗?就此魏旻表示,中日之间还没有签订引渡条款,原则上不能引渡,但可以通过互惠原则开展引渡合作,不过,短时间内引渡可能性不高。

  “现在中国人在日本犯罪,刑满后会直接送到机场,遣送回国”。魏旻分析,陈世峰在日本服刑期满,原则上会被强制遣送回国。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国外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经外国审判,仍可根据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可免除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陈世峰回国后,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刑罚执行方面还有另一种可能,黄风称,“比如陈世峰在日本被判监禁刑,也有可能回国服刑。在国际合作中有‘被判刑人移管’,比如嫌犯在日本犯罪、获刑,服刑期间可以将其送回所属国执行。这种情况下,中国司法机关相当于承认和执行日本判决,但这种合作有个前提,即被判刑人自己愿意回国服刑。”(记者 潘佳锟 王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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