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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三名公安系统官员被省纪委通报曝光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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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3 15:05:33

4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获得的湖北省纪委(2018)第四期通报显示,这是该省纪委今年首次对外公开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通报显示,随着以京山人郭华为首的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其背后的保护伞浮出水面——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刑侦支队原支队长罗芝林、交警支队原支队长阳勇,3人共收取郭华“感谢费”人民币29万元、美元2万元;邹平在郭华处投资370万元,从中获取高息230万元;罗芝林投资1007万元获利息405万元。

目前,邹平等三名公安系统涉黑涉恶官员,均被“双开”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

黑老大带人灭了“斧头帮”一战成名

今年44岁的郭华是湖北京山人。

2002年6月28岁的郭华刑满释放,长期从事赌博活动,通过请客吃饭、给好处费等方式笼络了一批人。2003年10月,郭华带人砍伤“斧头帮”两名成员,致“斧头帮”瓦解,此一战,让郭华开始在荆门称霸一方。

此前的2018年2月8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对郭华等2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京山县人民法院认为,郭华伙同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3起故意伤害,2起聚众斗殴,10起寻衅滋事,10起非法拘禁及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行贿、开设赌场、赌博等犯罪,还实施违法行为14起,造成1人重伤、7人轻伤等严重后果,并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荆门赌博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认定,郭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十四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郭华的妻子杨玉琴,以及周学荣、陈鹏、郭勇、袁军等28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6年,其中对杨玉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均并处罚金。

谁在包庇、纵容以郭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官方和法院,在案件宣判时,未对外进行披露。

刑侦支队原支队长罗芝林

黑老大被抓后,公安副局长喊放人

郭华等涉黑人员一审获刑后,湖北省纪委发布了今年的第四期通报——《关于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使得郭华背后保护伞浮出水面。

官方通报的第一个官员是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

2010年,郭华因参与赌博被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抓获,应郭华妻子杨玉琴请托,邹平给该分局打招呼,郭华被免于处罚释放回家。

2015年6月,邹平应郭华请托,给市交警支队打招呼,为杨玉琴的私家车消除交通违章记录并不予处罚;同年10月,邹平又帮郭华的哥哥由强制隔离戒毒变更为社区戒毒。

2005年至2016年,邹平收受郭华感谢费人民币11万元,美元5万元。

感谢费只是小菜一碟,邹平这个公安副局长还在黑社会老大郭华处投资:2009年至2015年上半年,邹平在郭华处投资370万元,从中获取高息230万元。

交警支队原支队长阳勇

以钱开道,黑老大摆平刑侦和交警队长

除副局长邹平外,甚至刑侦、交警等两名支队长也关照过黑老大郭华。

通报显示,2008年,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支队长罗芝林受郭华请托,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高某打招呼,将其安排在市看守所服刑。为了争取和感谢罗芝林的关照和支持,郭华于2007年至2016年共送给其“感谢费”10万元。

和副局长邹平如出一辙的是,2008年至2015年,罗芝林在郭华处投资1007万元放高息,获利405万元。

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支队长阳勇,在2009年5月、2011年11月及2016年4月,先后3次违规为郭华及其妻子办理车辆牌照提供帮助,并收受郭华“感谢费”共计8万元。

此外,上述三名公安系统原官员还涉及到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目前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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