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巫溪县菱角镇桐岭村综治专干向远标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问题。
2014年12月,向远标在协助菱角镇政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子向某的名义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6万元。2018年4月,向远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2.永川区青峰镇凌阁堂村小方沟村民小组会计朱大财冒领征地拆迁款问题。
2013年1月,朱大财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征地拆迁人员签字的方式,冒领独居老人张某某征地拆迁款648.57元,用于自己日常开支。2018年4月,朱大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3.铜梁区(原铜梁县)大庙镇金桂村四社原社长刘成国侵占集体资金问题。
2013年3月,修建渝蓉高速过程中大庙镇政府向金桂村集体账户拨付了57174元征地补偿款,刘成国利用职务之便虚列两笔支出将集体资金4408.8元占有。2017年12月,刘成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垫江县高峰镇政府工作人员石邦元非法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4年,石邦元利用办理全镇危旧房改造补助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时任该镇建兴村党支部书记曹某某给予的好处费2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6月,石邦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记者 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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