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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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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3 16:35:27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潘洁 史竞男 赵文君)“生了孩子谁来带?”,不少职场女性在谈到生育时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多位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建议,加快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认为,很多职场女性二孩生育意愿不高,主要是因为时间和经济成本。

  “二孩的生养哺育要占据育龄职业女性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影响其职场生涯。不少家庭需要通过聘请保姆、月嫂的方式照料婴幼儿,养育孩子的经济成本增加。”杨文说,当前我国公办幼儿园基本不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而由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托儿所则非常有限。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认为,当今人们对托育的需求不仅是婴幼儿看护抚养,更是早期教育和培养。“一些科学研究显示,0—3岁是婴幼儿生理、情感、语言、认知等各方面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人生的影响至关重要。”

  托育服务行业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认为,主要包括行业政策法规和专业人员准入标准缺乏,监管部门不明确。

  “企业提供托育服务的相关政策缺位,托育服务事业发展无章可依。为数不多的托育机构在服务标准、师资人才、卫生安全、保育教育、园所环境等方面都亟待规范。”朱永新说。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多位委员建议,希望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方式,解决好托育服务这个老百姓关心的“关键小事”。

  韩平认为,政府要制定配套的法规和文件,统筹规划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行业发展。同时,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或部门,统筹卫计、教育、工商、民政、妇联、财政等部门形成合力,避免责任分散和监管缺位。

  “上海和南京在婴幼儿早期发展方面已经做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一些可复制的推广模式。希望国家通过顶层设计,明确牵头部门和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韩平说。

  为鼓励社区、企业、公益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投身婴幼儿托育行业,朱永新建议,税务部门可对企事业单位投入到员工托育服务方面的开支,予以一定额度的税收优惠;采用政府提供场地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的模式,将托育机构作为大型工业园区、生活区的标配;在幼儿园内设托幼班,满足部分托育需求。

  “一方面要简化审批手续,鼓励更多有爱心、有责任担当的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满足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平衡。另一方面要实施严格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对侵害婴幼儿安全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朱永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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