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0月2日电(记者岳德亮)“我是1997年4月22日到嘉善的,那天正好是我44岁生日。”浙江省嘉善县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浙江友信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启礼说。
在嘉善工作生活二十年,朱启礼见证了这座浙北小城的飞速发展,也见证了浙江投资、工作、生活环境越来越好。而在他身边,来自台湾的青年创业者也越来越多。
为进一步保障台湾同胞的安居乐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和在本省合法就业的台湾同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有关待遇。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戴震华说,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时,有的部门和地方提出,随着两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来大陆工作和生活,但目前尚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购房方面存在贷款难等问题。
条例还明确,台湾同胞投资者和随行家属,以及在浙江省合法就业的台湾同胞和随行家属,已经在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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