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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村支书如何成了"蝇贪"?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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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1 08:26:57

  年轻时,他当过兵,做过生产队长,搞过企业,后来被村民请回村里做书记,一干就是3届。

  他带领着落后村发展经济,四年就让村级收入增长了近两倍。村里实行股份制改革,大家选举他作为村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他叫应根康,今年66岁。过了退休年龄的他,本可以享受着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可现在他只能对着铁窗流下悔恨的泪水……

  迷雾团团,举报难辨真假

  2017年年底,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收到了群众举报,反映下应街道河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应根康低价出租村集体资产,借此“吃拿卡要”。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条线索立即引起了该区纪委监委领导的重视,将初核任务交给联系该街道的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

  最初的核查并不顺利,走访了多名承租村集体土地、商铺、菜场等关系人,大家的口径出奇的一致,应书记是个能人,为村里干了不少实事。谈及是否存在“礼尚往来”,大家都矢口否认。

  难道举报线索有误?

  “事情肯定没有表面这么简单,过分一致的口供往往有疑点。”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没有就这么放弃。

  多方核查,问题初现端倪

  “村级资产未经招标,直接出租,而且租期都很长,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通过翻阅近十年的村级账目,调查人员发现了“猫腻”。

  事情要追溯到应根康刚刚当上村支书那一年。2007年,施某找到了应根康,想要租用河东村18家店面,租期5年。当时,这些店面附近都是厂房,地块没有兴起,人气不旺,店面空置了很久,一直没有人要租。于是,应根康立马就应允了施某。定租金的时候,在参照了旁边四个村的店面房价格后,定价60万一年,应根康觉得十分合理,这成了他为村里“赚”到的“第一桶金”。

  2009年春节前,施某又敲开了应根康办公室的门,这次他的手里提了4条软中华香烟。在“这么点东西只是为了表达我的谢意,咱们就当交个朋友”等各种好话的攻势下,应根康收下了“礼物”。

  转眼间5年租赁期满了,有了几年“友情”打下的基础,在应根康的运作下,施某再次以77万一年的价格,租下18家店面,租期5年,而这个价格远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

  苦查两月,关键人始松口

  “2017年通过招投标,18家店面租金是159万,而2016年的租金却只要77万,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怎么就落到了你的头上?”

  “2015年街道就要求村里以招投标形式出租店面,应根康为什么还是‘顶住压力’把店面继续给你使用?”

  “我承认,为了同应根康搞好关系,以便长期租赁村里18间店面房,我每年春节都会送他4条软中华香烟,从2009年到2017年从未断过。”铁证如山,施某无可辩驳,终于道出了实情。

  深挖细查,“苍蝇”终被拍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村支书应根康其他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2014年7月,应根康经人介绍结识了俞某,在俞某的要求下,将300万村集体资金存入俞某所在银行,事后收受俞某赠送的软中华香烟共计12条。

  2009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前后,收受承接村级小工程的杨某赠送的软中华香烟共计18条。2017年11月,杨某牵头组织给应根康过生日,办酒席两桌,消费三千余元,费用由他人承担。

  在后期调查中,应根康与杨某、蔡某等相关人员定下的“攻守同盟”被成功瓦解。应根康受贿重要问题被突破。他如实交代了利用协助政府执行公务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8万元,利用管理村集体资产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9万元的事实。

  整治群众身边贪污腐败,不放过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应根康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鄞州区纪委监委将持续释放“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强烈信号,保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坚决态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力度,既打侵害群众利益之“虎”,又逮乱飞“苍蝇”。(宁波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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