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公证行业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辽宁振兴发展,4月11日,辽宁省公证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在沈阳召开。
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各市司法局分管公证的副局长、公管处长、各公证处主任参加了会议。
应省厅公管处及省公证协会的邀请,抚顺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关昱同志代表抚顺做了中心发言,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抚顺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进程,详细讲解了抚顺市司法局整合六大法律服务职能、下沉服务窗口、提供精准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做法。
抚顺市公证处主任卜欣从城区的角度,详细介绍了实际的做法和体会。
抚顺市司法局从2014年底依托党的基层组织阵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来,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实践探索和创新完善,形成了具有抚顺特色的组织网络化、资源一体化、服务均等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保证了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重心下沉到基层,作用发挥在一线,实现了基层群众不出村(社区)就可以获得优质高效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为抚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抚顺县公证处主任王兴安从农村的角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以详细介绍。
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抚顺市公证行业在市司法局的带领下,认真总结2013年以来“公证进基层”活动经验,克服区域广、群众多、公证员少的困难,从如何想办法让公证走进千家万户,如何引导群众运用公证预防纠纷,如何为偏远地区群众服务等群众关心的小事上着手,全面加强实体平台、电话平台、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增设服务站点、健全服务功能、拓宽辐射范围、丰富服务形式、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下沉服务窗口,提高服务效果,逐步探索创新出一套适合抚顺实际的便民利民服务新模式,推动了公证法律服务深入基层由点到面,逐步全覆盖、常态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
会议对抚顺市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强调抚顺的经验和做法体现了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以民为本、务实创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可复制性,为全省公证行业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范本和重要参考,并号召各市认真学习借鉴具有代表性的“抚顺经验”,把公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好,把公证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利民工作落实好,为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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