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9月4日电(记者王志)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获悉,为拓展人才落户范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济南市公安机关近日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新政策,全面降低落户标准,规定符合条件的大专、中专学历人员即可落户济南。
根据济南市此前政策,对非派遣来的大专、中专学历人员及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无法办理迁移落户。
济南新政策规定,对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力人员)且年龄40周岁以下,及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且年龄45周岁以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的创业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参加济南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年,并持有居住证,即可落户济南市区。
济南市还取消了对具有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工人技师在济南本市工作满三年的规定,解决了以往因工作年限不足而挡在落户门槛之外人员的落户问题。
济南市规定,对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力人员)且年龄45周岁以下,及具有中级职称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年龄50周岁以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的创业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即可落户济南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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