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0月25日电(记者李强、代超)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近日该厅向中石化海南炼化公司和中海油东方石化公司发出新版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作为全国试点,这是全国首批发放的新版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版排污许可证包含了企业基本信息、许可排放限值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唯一的行政许可,明确了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是“强化排污者责任”这一生态文明改革目标的具体体现。
据了解,海南于2016年5月启动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试点。作为全行业“首证”及行业改革试点成果,新版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注重构建排污企业“自证守法”的“证据链”,贯彻“一证式”管理,实现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和对整个石化行业的全链条监管。
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核过程中,环保部门主要对照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对企业申报材料作合规性审查;从证后监管角度,环保部门主要审查企业定期提交的执行报告,抽查企业环保管理台账,逐一对照许可证上列明的要求,检查企业自主履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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